男子携野生兰花欲乘火车,警方发现后顺藤摸瓜在其房前屋后追回春兰、蕙兰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427株。4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恩施市公安局查获全省最大非法采挖野生兰草案。
今年4月初,铁路民警发现男子谭某(化名)随身携带有6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兰草,且均来自恩施市芭蕉乡村民刘某(化名)处,情况迅速向恩施市公安局通报。
恩施市公安局芭蕉派出所民警李翔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芭蕉派出所联合该局森林警察大队第一时间赶到刘某家中,在依法搜查刘某住宅时,办案人员发现其房前屋后种植有大量兰草,部分兰草甚至就堆放在房屋内。
刘某自述在今年1月、2月间,利用上山砍柴的时机,多次采挖野生兰草,移栽到自家庭院作观赏用。3月底,谭某到其家中作客时,他将栽种的兰草赠了6株。经办案民警清点,在刘某家中共查获野生兰草427株。
“兰草属于国家保护植物,非法采伐将受到法律追究。”恩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李玉保说。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其中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属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
而长江以南的恩施,地处武陵山脉的余脉,雨量充沛,是湖北省野生兰花物种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其中恩施境内所产春兰,叶细、株秀、花艳、清香,尤得“兰友”青睐,这也引来不少人采伐、毁坏、出售。
4月26日,经恩施林木种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恩施州兰花产业协会联合鉴定,从刘某家中查获的427株兰草为兰科兰属春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前,此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恩施市公安局提醒:兰草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均属违法,公安机关也将以“2022清风行动”为抓手,全力打击处理此类违法犯罪,护一方绿水青山。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