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节能的“第一能源”作用,进一步保障本市能源安全平稳高效运行,2021年10月29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简称“节能十条”)。目前,文件发布已满两月,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进展?(1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出台“节能十条”,“节能十条”明确要求本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等事业单位要带头采取更严格、更精细化的节能管理措施,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要带头做好表率,原则上停止外景照明。从实施两个月来的实践来看,795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夜景照明示范效应初显,制定建筑外观照明“亮度+照度”指标283项,实施“节能奖励”项目37个。
建筑夜景照明,实际上就是亮化工程。城市亮化工程一直以美化环境、促进夜经济发展等优势备受推崇。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在满足照明的同时也美化了城市,让人们在环境优美、质量良好的城市享受体面、自尊的生活,是城市现代生活的基础和根本。景观亮化工程的建设,增加了城市的时代感,同时也推动了夜间经济发展,使商家的营业额增长,国家税收增收,市场经济更加繁荣。
但同时人们也能看到,夜间外景过度照明是能源浪费现象中最明显、最直观的。近年来,在全国各地不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夜景照明的“亮化工程”变味走样,“亮化工程”不计成本,你亮我比你还亮,你豪华我比你还豪华,大家互相攀比,实在是“太刺眼”,而且严重浪费资源和电力能源,有违节能原则。
为此,早在2019年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规范建筑夜景照明,整治过度景观亮化工程深得民心。要把更多的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乃是办好民生实事的题中应有之义。北京市出台“节能十条”,制定283项建筑外观照明节能指标,对建筑外观照明“亮度+照度”做出明确规定,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夜景照明做出明确规定,整治规范“耗电大户”,并对13家通过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了能源审计补助资金奖励。市级、区级节能奖励的效果已经显现。 2021年以来,市发改委已对24个节能技改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年可实现节能量1.2万吨标准煤。
建筑夜景照明节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发挥表率作用。这是“节能十条”落地的关键之一,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北京市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做好建筑夜景照明的节能工作,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节能十条”出台两月, 795家党政机关等单位建筑夜景照明示范效应初显。这是可喜现象,值得推而广之。
“建筑夜景照明示范效应”应辐射全国。“建设美丽中国”,其本质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各地应向北京学习,以绣花功夫做好亮化工程文章,规范建筑夜景照明,该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于超出资源能源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的“亮化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要立即整治。既要让“亮化工程”亮起来,又要防止“不夜城”的“扰民刺眼”和资源浪费。要用节能型灯具替代大灯泡,既要让行人看得见也要防止灯光污染。防止城市的亮化工程与节约能源,低碳生活、环境友好理念背道而驰。
文/吴玲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