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广西东兴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经综合研判,东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将东兴市江平镇𬇕尾村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如果近期(从12月5日起)有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这样做:
(一)对有东兴市旅居史人员进行管理。对有东兴市旅居史人员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进行管理。从东兴市返回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返回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没有调整疫情风险区之前,统一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进行管理。
1.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2021〕3 号)要求进行管理。
2.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回人员。
(1)离开东兴市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4、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4、7天);
(2)离开东兴市超过7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须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异常及时报告。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有序流动。
(二)对有防城港市(除东兴市外)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管理。从防城港市(除东兴市外)其他地区返回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返回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离开不足14天的。纳入管理后分别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离开超过14天的。纳入管理后分别于第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健康管理结束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总台记者 廖汨 刘畅)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