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各种各样的银行卡在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困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5日起施行,其中对公众关注的盗刷、透支利息等问题作出了回应。最高法明确规定,发卡行在与持卡人订立银行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持卡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其不具有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少持卡人常常由于金融意识淡薄,因而在不经意间“犯规”。如何正确使用银行卡,仍让很多老百姓疑惑不解,结果频频落入银行收费的“温柔陷阱”。比如,许多人在办理银行卡业务的时候,对银行工作人员交给的合同看都不看,潇洒签字完事。特别是,银行卡收费项目多、罚息偏重、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等,非但未能让用户从银行卡中得到实惠,反而引发纠纷不断。基于此,最高法出台“银行卡规定”,支持信用卡持卡人就透支利息等问题主张个人权利。
2020年9月2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蓝皮书(2020)》,至2019年末,银行卡累计发卡量85.3亿张,当年新增发卡量7.0亿张,同比增长8.9%;全国银行卡交易金额822.3万亿元,同比增长4.1%;交易笔数3,219.9亿笔,同比增长53.1%。这意味着银行卡消费,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在银行卡为消费者带来实际便利的同时,其收费规则和标准却不被大多数消费者认同,调查显示,参与投票的上万名消费者中,有64%的人认为银行卡收费水平过高。
例如,使用银行卡透支消费1万元,按时偿还其中的9999元,按照多数银行“全额罚息”的规定,这所欠的1元钱,一个月的利息就得要120多元钱。而除了利息之外,针对未按时还款,银行还会收取不低的滞纳金。然而,不仅是“全额罚息”制度令人难以接受,银行有关“溢缴款”规定,也一直饱受社会诟病。此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客户服务委员会发布调查结果,96.47%的客户对“多还给信用卡的钱,取出时还要收手续费”表示不能理解,其中48.06%的人感到非常愤怒,认为是银行对自己财产的侵犯;基本上所有的客户,希望银行能够取消此项条款。
可见,止息银行卡透支纠纷,关键是尽快废止不合理条款。现今,优质的金融服务,已经成为体现银行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而优质服务不仅仅是工作人员的言行与态度,更应该是业务规定的公正和透明。如何让银行卡收费更加合理,让银行卡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是各家银行和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换言之,若想银行卡真正发挥出“便民”和“惠民”的双重功能,银行就不应止于下调刷卡手续费、透支利率可以协商等处理办法。
信用卡本应该给人们带来便利,可在信用卡频遭盗刷、取自己的钱要交手续费、部分款迟还要全额收息等事件的背后,人们是否应该深思,怎样利用信用卡,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特别是,银监部门和银行,在网友不断曝光各种霸王条款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反思,及早废除溢缴款、全额计息、“利滚利”等规定,莫让霸王条款透支信用卡的善意,应真正从客户利益角度出发,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幸福的金融生活。
文/汪昌莲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