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部署要求,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形成二手车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度方面着力解决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该《通知》明确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当前我国二手车市场日益活跃,二手车交易持续增长,群众异地购车需求明显增多。为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通知》提出,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核验车辆及手续资料、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通过明确异地交易和发票开具要求,实现“马上办”“就地办”,切实保障在转入地办理交易手续的政策落地落实。
便利二手车转移登记。《通知》明确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实行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经营主体责任,确保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要求二手车经营主体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准确采集并及时报送相关交易信息,核对二手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交易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对二手车买卖双方委托代理人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手续提出了细化要求。
此外,《通知》对政策落地实施进度做了具体部署,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名单见附件)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中国二手车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二手车交易量占保有量比重相对偏低,占新车销量比重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3左右。根据相关部门数据,中国二手车交易量理论上应该接近4000万辆,发展空间巨大。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统计,2010-2020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年均增速为8.6%,不仅远低于2000-2010年新车高速增长期年均24.1%的增速,而且低于同期汽车保有量11.6%的年均增速。究其原因,各地之间的“二手车流通设限”或是主要问题。
近期,各部委的相关政策中也多次提及促进二手车交易。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国常会上提出清理违规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早在2020年12月13日,商务部在回复网民时表示,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二手车流通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修订包括《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立法规章,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繁荣二手车市场。
在2021年2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 》中也提到:在发展二手车消费方面一是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二是便利二手车交易,细化“跨省通办”配套举措,保障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在转入地开具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政策落地落实;三是推动二手车信息开放共享,各地加强二手车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运用;四是创新二手车流通模式,加强二手车诚信体系建设与应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