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一网红在超市直播时付款前就把生鱼片吃掉了,虽然事后他付了钱,但还是被日本警方因涉嫌盗窃逮捕。到底能不能先吃后买,再度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到底能不能先吃后买,这个事儿感觉早就被关注过,可到现在也没讨论出个结果。”市民于女士在逛超市时表示,自己在购物时也会遇到此类困惑,“感觉上是不可以,因为总觉得先吃后买和‘偷’有关,可遇到突发情况,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超市:不可以先吃后买 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逛超市先吃后买行不行?针对这一问题,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拨打北京物美超市客服电话,该客服人员表示,根据超市的规定,顾客需要付款后,才可以食用超市食品及饮料。
随后,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区左家庄的京客隆门店探访,发现超市两层的各个出入口处均配备了安全巡视员监督巡查。
“我渴了想先喝,之后再付款行不行?”当记者拿起一瓶饮料询问超市一旁正在上货的员工时,员工表示:“对不起,这样是不可以的,超市没有这样的规定。”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允许顾客先吃后买的,当然有特殊情况比如有顾客突然低血糖,或者孩子吵着闹着要吃不离开时,我们也会酌情处理,”在记者表明身份后,一旁的安保人员补充道,“我们平时也遇到过有顾客遇到类似问题先吃后买的情况,顾客一般都会提前跟我们解释,我们也会告诉他们保存好包装袋去款台走人工结账就可以。”
“先吃后买”过不了自助结账机这一关
据了解,随着手机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超市都在款台处设置了自助结账机。在位于左家庄的这家京客隆门店,在结账处分别开设有4个人工款台和6台自助结账机。而在另一家位于东直门来福士地下一层的BHG超市,自助结账机更是普及。
据观察,两家超市的每台自助结账机,都会在左侧设置放置购物篮的置物处,在右侧则设置一个摆放扫码后物品的称重台。每次顾客扫码完成后,需把商品放置在右侧称重台上,让机器感知商品重量变化,以确保顾客“自觉”扫描所有选购物品。
而正是这一依靠监测重量变化,以确保顾客“自觉”结账的设置,让“先吃后买”的消费行为遭遇阻碍。
“来,我帮你看一下,估计是扫的东西和机器测的重量不一样。”当记者来到位于东直门来福士的一家BHG超市,把“买一赠一”商品自助扫描后放在称重台上,机器不予通过时。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员工码解除机器限制后,才可以正常扫码。同时,工作人员提醒记者在购买此类“重量不符”的商品时,最好走人工结账窗口。
超市自助结账机的称重台设置,给“先吃后买”行为无形中增添了一层阻碍。“想到还得叫工作人员,还得解释,众目睽睽下的,还是忍一忍结账后再吃吧!”正在京客隆超市购物的于女士在被问到此类问题时说。
多数市民存在困惑 “先吃”是合理需求还是素质不高?
“先吃后买”到底可不可以,网友对此也都保有不同看法。
“先吃后买这个行为我看来没什么问题,最后结账就行。”正在京客隆购物的市民于女士在被问及此类问题时回答道,“我以前在家乐福超市,因为孩子小,而且太渴了,就让她先喝了瓶饮料,当时也没人管。”可在被问及是否知道超市对于此类行为的规定时,于女士表示自己还真没关注到。
随后,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在微博搜索话题“在超市先喝饮料后付钱”时,发现该话题下有超过1900万的阅读讨论。
在一篇楼主“九日1993”发的,题为“我在超市开了一瓶饮料, 旁边一女的剜了我一眼”的帖子下面,网友评论亦是众说纷纭。
多数网友觉得该楼主只要好好付款,他的行为是正常合乎情理的,并说“光明正大喝挺正常”。而发表另一方看法的网友也不在少数,他们多认为该楼主的行为有“瓜田李下”之嫌,甚至有网友指出,“我不信你从饮料架到付款的这1到2分钟就能把你渴死……”也有网友表示“你喝完了能付款,但不能保证其他人都能付款。”
律师:若顾客逃避全额付款 超市可视金额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先吃后买”这一行为是否违法,记者联系到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
陈曦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超市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法律意义上,属于“动产”,而“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是以“交付”为节点的。如果没有商家向顾客“交付”的这个行为,顾客就擅自取用,就是侵犯了超市对该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买卖行为,由“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构成。“举例说明,在超市购物,‘要约’就是顾客把东西拿到柜台,申请结账。‘承诺’就是工作人员收到钱后,把小票或发票出具给顾客。”陈曦解释道,如果顾客提前把食品饮料吃了喝了,卖家首先没有义务,主动追认顾客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在这期间,涉及到卖家工作人员的查证成本。顾客向超市展示一个空薯片袋子或一个空可乐瓶,但实际上超市并无法确定,顾客到底吃了多少喝了多少”。陈曦说道,这时,超市工作人员,为了规避在岗期间货损的责任,只有重新理一遍货,才能确认该名“率性而为”的顾客,的确只吃了1个,而非10个。因此,除非卖家明示,类似自助餐厅那种模式,否则,没有哪个传统超市,肯接受‘先吃后买’的行为。”
陈曦律师同时也表示,在实际生活中,因超市每日人流量较大,一般来说,如果客人主动申请全额付费,一般都不会因违法行为而被超市追责。但如果有人吃了10个、只付1个,或直接没有付款就将商品藏匿带走,被发现后,超市完全有权视涉案金额,追求其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实习生 刘欣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