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话五毛一张打包带走,总共两万套,不议价。”一个卖家用微信语音向暗访者介绍。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近段时间,一些从事网络黑产交易的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专家提醒,这些人脸信息有可能被用于虚假注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随着AI智能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不过,高科技往往是一把双刃剑,刷脸在方便“李逵”的同时,也给“李鬼”带来可乘之机。专业人士指出,只要有一张人脸高清照片,就能重建仿真人脸模型,并可以模拟真人“眨眨眼、抬抬头、张张嘴”,从而顺利骗过人脸识别系统。
今年初,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四名被告人用购买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将公民头像照片制作成3D头像,通过支付宝人脸识别认证,获取支付宝邀请注册新用户的红包奖励。这还只是“小儿科”的把戏,如果人脸信息和其他身份信息相匹配,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以盗取网络社交平台账号,窃取金融账户内财产,或者用于精准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令人担忧。
保障人脸信息安全,除了事后打击,事前防范也很重要。在依法严惩利用人脸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应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切断人脸信息非法采集、销售的渠道。
首先,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不久前,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因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诉至法院,引发社会关注。对于像郭兵这样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来说,对人脸信息安全比较重视,但不少普通市民往往缺乏这方面的防范意识。一些人平时很随意地就将自己的照片发到网上,还有的老年人在不法分子发放洗衣粉、香皂的诱惑下,就答应对方拿身份证拍照的要求。对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隐私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避免人脸信息泄露。
其次,厘清人脸识别边界。近年来,从刷脸付款、刷脸就餐到刷脸就医、刷脸寄快递,人脸识别遍地开花,大有“万物皆可刷脸”之势。然而,与人脸使用安全相关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究竟哪些主体、在哪些范围内有权利采集人脸信息,信息如何做到规范存储,泄露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一系列内容亟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界定了个人信息的范围,将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等一并纳入其中,并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在这一背景下,人脸识别技术的标准制定也应加快步伐,厘清合理采集和使用规则,给刷脸画出清晰的红线。
此外,加强网络平台监管。电商平台是倒卖人脸信息的主要渠道。眼下,在一些电商平台键入关键词,就能找到专门出售人脸数据和“照片活化”工具的店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各电商平台应认真履行监督义务,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下架不合规商品,斩断出卖人脸信息的利益链条。
文/张淳艺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