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酒驾3次被处罚 这次哭了
现代快报 2019-07-20 17:41

近日,38岁男子杜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杜某此次获刑和今年4月无证醉驾上高速有关。7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警方了解到,杜某已经因为酒驾被公安机关抓获3次,3次都受到了处罚。

今年414日,在江宜高速镇江段,杜某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应急车道违停,被镇江交警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他的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 243mg/100ml。(415日,现代快报曾作相关报道)后经检测,杜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

717日下午,杜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前,杜某已经有过2次酒驾被查的经历了—— 201410月,杜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千元的处罚;20166月,杜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并受到了行政拘留了5天、罚款2千元的处罚。

警方表示,算上今年4月的这次醉驾,杜某的3次酒驾一次比一次严重,现场酒精检测值从 20多到60多再到200多;他受到的处罚从暂扣驾驶证到吊销驾驶证最终升级为判刑。717日下午,法院宣判后,民警执行法院逮捕决定,在被民警送往看守所羁押的途中,杜某数次落泪。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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