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9日,该院对一起特大巴沙鱼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作为原中国最大巴沙鱼销售运营商,福建安信实业有限公司走私巴沙鱼等数量达4.1万吨,被判处罚金一亿一千万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越南进口巴沙鱼以边民互市走私入境
南都记者查询关于该案的公开信息,2017年12月27日,国家海关总署对外通报,海关总署统一指挥北京、福州、南宁等11个海关,共同开展“4.12”打击冻水产品走私集中行动,一举捣毁涉案走私团伙8个,查证涉案冻水产品3.7万吨,案值初估人民币19亿元。
其中,福州海关成功破获福建安信公司等走私巴沙鱼系列案,一举摧毁走私团伙5个,其中边境口岸通关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38名,查证走私巴沙鱼柳等冻水产品4.1万吨,案值6.4亿元人民币,该案随后移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宁德中院披露的案件详情显示,自2013年以来,为经营巴沙鱼等冷冻水产品业务,安信公司分别在福州、北京、上海、成都、广州、郑州等地成立子公司或销售点,并先后入股越南万某公司、上海鱼某公司。
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间,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决定,并与公司几位涉案高管商议后,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巴沙鱼等冷冻水产品,通过越南万某公司向越南雄某公司、越南某公司采购后发往中越边境,由涉案清关人员蒙某、张某龙、阮某瑞分别在广西爱店、水口、里火等边民互市口岸,组织边民将巴沙鱼等冷冻水产品以化整为零,采用边民互市贸易方式走私入境后,分别销往北京、上海、广州、福州、成都等地,形成了从境外组织货源到境内销售的完整走私链条。
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建安信实业有限公司,特大巴沙鱼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
此外,安信公司还从上海、天津等口岸通过一般贸易渠道采用伪造合同低价报关方式走私入境冷冻水产品,至案发时止,共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1.07亿元左右。
涉事公司曾为中国最大巴沙鱼商拥40%市场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福建安信公司、被告人陆某等人为逃避海关监管,以伪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或以伪造合同低价报关方式走私冷冻水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遂判处罚金一亿一千万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他涉案的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根据企查查工商信息显示,福建安信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陆长机,其关联的公司多达9家,均为水产品经营企业。
此前,福州海关缉私部门在侦办中发现,涉案的福建省安信实业有限公司是越南巴沙鱼协会中国指定合作商、中国最大的巴沙鱼销售运营商,成立5年以来年销售额的增长幅度均超50%,年销售额突破3亿元,经营的巴沙鱼系列产品在重点区域市场占有率达 70%以上,全国市场占有率超过40%。该公司在越南设立子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郑州、福州等地也成立了分公司。
2017年,中国市场进口巴沙鱼总额占越南生产总额已增加至23%,进口口额达到4.1亿美元。
据了解,巴沙鱼一种生长于东南亚国家的特有鱼类,因刺少、无鳞、味道鲜美而在国内市场受到欢迎。根据越南巴沙鱼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市场进口巴沙鱼总额占越南生产总额的6.4%,但到了2017年已增加至23%,进口额达到4.1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巴沙鱼进口市场。
然而,在旺盛的市场需求和高额利润的驱使下,走私分子也将目光盯向了巴沙鱼。2017年国家海关总署联合各地方部门,开展“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剑指”冻海产品走私。
编辑/张子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