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即第二期三年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李东梅介绍,近年来,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得到改善,特别是第一期三年行动实施以来,也就是2022-2024年,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64.8万人,三年间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提升了4.8%。但同时,残疾人就业难、就业不稳定、就业质量总体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就业权益容易受到侵犯,亟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
第二期三年行动围绕四个方面共提出13项政策举措,明确提出实施十大行动。聚焦落实“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动,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聚焦“较为充分就业”,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聚焦帮扶“重点群体”,分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盲人就业帮扶行动;聚焦“完善就业服务、解决结构性矛盾”,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聚焦“加强权益保障”,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任占斌表示,第二期三年行动的核心就是把“大水漫灌”变成“精准滴灌”,既要解决“有没有岗位”的问题,更要解决“适不适合”“稳不稳定”的问题。
在服务内容上更加突出个性化。方案要求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提供一次针对性服务,比如残疾人大学生能享受“一人一策”的就业台账和“一对一”指导,从职业评估到岗位推荐全程跟踪。对于农村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基层还会定期走访、结对帮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推荐电商、手工艺或土地流转等灵活增收项目。
在服务方式上更加突出多元化。线上线下融合,比如每年组织残疾人招聘会,不仅有线下面试,还通过直播带岗、云招聘等方式扩大机会。同时政府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残疾人创业者开绿灯,减免加盟费、提供流量扶持,甚至放宽审核条件,帮助他们搭上数字经济快车。另外,京津冀、长三角这些区域还会定期举办跨地区就业交流活动,让残疾人能跨省匹配更多岗位。
在服务效能上更加突出兜底功能。一方面要求市辖区和残疾人较多的县至少设置一个辅助性机构,为智力、精神障碍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庇护性岗位,甚至配备就业辅导员手把手指导。另一方面,就业权益保障也得到加强,比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严查招聘中的歧视行为,残联也定期抽查企业用工情况等,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