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更好服务企业安全发展,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避免“小过重罚”,确保“过罚相当”,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总队《优化营商环境消防柔性执法工作规定》。
连日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在辖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高层居民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消防设备设施被遮挡或配件缺失的情况。
在北京嘉苑观旗商务酒店检查时,防火监督员发现一处墙壁式消火栓被堆放的货物挡住,无法正常打开。防火监督员在检查结束前发现问题已经改正。“杂物挡住消火栓,一旦起火,在你搬这些东西的时候,可能火势就变大了,希望加强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防火监督员的指导下,酒店负责人意识到错误。由于酒店只有一处消火栓被遮挡,并且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属于轻微不罚的范畴。
在东高地小区,防火监督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小区的一个室内墙壁式消火栓内没有水枪。“巡查中发现设备遗失的情况一定要记录下来,及时补齐。”防火监督员说,由于该小区消防设施仅存在一个配件缺失,并立即改正,属于规定中轻微不罚的范畴。物业经理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及时补齐缺失的消防器材并加强巡查。
据了解,消防柔性执法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下,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于部分消防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教育市场主体知法守法。
柔性执法包含无过错不罚、履责不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首查不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七种类型。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加大春节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消防柔性执法工作规定》,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护航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李涛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