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关于禁止到西樵山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户外活动的通告》(下称《通告》),严禁旅行社组织或游客个人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的“探险”行为。据当地公安通报的案例,近期已有15名游客因走“野路”被困,其中3人受伤。西樵镇政府方面表示,目前已加派人手对各热门野路登山点加强巡查劝导。
通告:禁止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
在西樵镇政府发布的《通告》中,分别从旅行社、游客以及周边居民的角度,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规范。
其中,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安全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西樵山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广大游客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景区发布的通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周边居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景点”等区域,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
《通告》还指出,如游客或团队不听劝返或无视通告擅自进入西樵山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进行旅游、探险等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将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15人被困3人受伤
西樵镇政府表示,近期有大量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私自组织,进入西樵山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探险、游玩等户外活动。这些区域地形复杂、险峻,且多为手机信号盲区,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一旦遭遇山洪、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或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野生动植物侵害等意外,极易引发人员伤亡,救援难度极大。发布《通告》的目的,正是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游客的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游客私自走“野路”而被困的情况,其实在多年前就已经时有发生。而根据南海公安公布的案例,5月至今,已有15名游客因“野路徒步”被困。不少游客扶老携幼,未能意识到未开发山林中存在的未知危险。他们大多数因为迷失方向,在深山中逗留至天色渐暗,体力不支仍未找到出路,于是报警求助。
8月23日,张女士(化名)一行五人从西樵山脚小路上山,在湿滑难行、丛林密布的山路中迷失方向。历经一个半小时的救援,一行人才在民警的帮助下安全下山。
在警方公布的案例中,还有三人在“探险”过程中受伤:5月2日,一名游客跌进一处尚未开发的浅沟中,左小腿受伤不能站立;9月14日,一名游客踩到石头摔倒,左脚脚踝受伤无法行走;10月13日,一名游客在攀爬一处50度斜坡时,不慎滑倒导致脚踝受伤无法行走。为了营救这些被困的群众,民警、医护人员、景区最小应急单元全部出动,花费两三个小时才能用抬架将他们送下山救治。在9月14日的救援过程中,还突然下起倾盆大雨,给救援人员也带来了危险。
“野路徒步攻略”吸引游客“探险”
记者梳理发现,在警方公布的求助警情中,有两起明确提到了游客是因为看到了西樵山爬山探险帖文,于是前往西樵山“探险”被困。如10月2日,两名游客在网上看到驴友分享的西樵山“野路徒步攻略”,于是结伴到非景区开发区域探险,两人进入了比人还高的野草之中,直到19时许,两人体力耗尽进退两难,最终选择报警求助。今年7月,两名女子在手机上刷到一则网友发布的西樵山爬山探险帖文,在当日中午走进人迹罕至的山间小路,很快便迷失了方向。两名女子报警后,救援人员摸黑搜寻,于深夜23时30分才将她们顺利带回山下。
记者通过一些网络平台搜索,发现仍存在大量相关的文章或者视频。发布者强调野外的“网红打卡点”,但未进行相应的安全警示,可能会对部分游客形成一定的误导。
近日西樵山游客数量大增,也为管理带来了难度。2024年10月1日起,西樵山景区面向所有人群实施免门票入园措施。10月1日首日共接待游客8.2万人次,是去年同期人数的3.5倍。10月9日至21日,在工作日期间,西樵山平均人流量约6000人次,为免费前的2倍;周末平均人流量为2万人次,为免费前的3倍多。在警方公布的群众被困救助案例中,已有两起发生在10月1日之后。
西樵镇政府表示,目前西樵山景区已在登山入口加装了安全警示牌,并加派人手加强巡查劝导。
律师:“野路攻略”发布者必须明确告知风险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43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这也就是表明,在西樵山方面发布《通告》并在山上作出相应且充分的警示后,游客在未开发区域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后果由组织者和参与者自行承担。对于规范游客的文明旅游行为,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有着正面作用。
他同时也提醒,网络平台上“野路攻略”发布者在发布相关文章时,必须明确告知风险,否则一旦发生了意外,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刘艺明 高敏华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