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其中异地执行受距离远、潜在风险多等因素影响,一直是执行中的难点。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远赴甘肃古浪县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24年1月,青海某公司与王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平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青海某公司给付款项共计336981元,被告袁某为被告王某提供担保,故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王某和袁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青海某公司向平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包括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后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获悉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袁某在甘肃古浪县有经济活动。
执行法官随即前往甘肃省古浪县,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路程,执行法官终于在7月24日上午10点半到达古浪县,并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古浪县法院在接到平安区法院协助执行请求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对接。当天,执行法官开展线下调查,分别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王某和袁某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开展异地执行行动
7月25日清晨6点半,执行法官出发寻找被执行人,经过两天的蹲守,终于在被执行人经常出现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与袁某,在古浪县法院的帮助下,平安区法院顺利将被执行人王某和袁某拘传到古浪县法院。
随后,执行法官先对王某和袁某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告知被执行人王某和袁某,如果不积极履行,将对其依法进行拘留并处置名下财产。被执行人王某和袁某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主动表示愿意还款,希望与对方就还款事宜进行商谈。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王某和袁某当场履行8万元,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每月按期支付,申请人青海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
文/记者 徐鹏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