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干得不合格如何退场?在实际操作中流程较为繁琐,因为利益问题,“老”物业平稳撤退难度较大,后续“新”物业的引进也颇有门槛。近日,在东城区体育馆街道,辖区内一个老旧小区就面临这样的难题,通过街道相关部门协调、科学确定工作方法,让“老”物业企业平稳退场,“新”物业顺利入驻。
据了解,本次涉及物业企业更换的老旧小区建成于1980年,有着40多年房龄,小区物业自2016年入驻,但居民反映,该物业服务水平不高,且物业费较高,还多次跟业主发生冲突情况,业主们迫切希望改变这一现状。
体育馆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妥善解决居民诉求,街道、社区组织产权单位代表、法律援助志愿者、居民党员、楼门院长,多次组织召开物业问题协调会,倾听居民呼声需求,探讨法律要求和相关细节。最终,决定了“两条工作线”同时推进,用两次全体业主大会解决物业退出和业主维权的问题:一是业主的事情交给业主定,由业主投票决定“老”物业退不退场。小区召开书面业主大会,根据投票结果,最终同意解聘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二是业主的代表业主选,选举成立业委会。经过社区议事、招募动员、筹备会议、公示等一系列流程后,正式通过小区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依据得票多少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5名、候补委员2名。
有了两次业主大会打下的坚实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新物业的引进也是“两条工作线”同时推进。一是提前洽谈有意愿提供服务的“新”物业公司,推动企业与业委会及居民代表见面磋商。正是因为有了充分的准备,面对暂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现状,街道联合产权方,在有意向的物业企业之中,按照收费价格和企业实力,立刻召开会议确定引进临时应急物业。二是按照规定走好物业引入流程。业委会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引进正式物业事项进行商议并通过,从参与竞标的企业中,根据投票结果选聘一家作为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社会基层治理的难点。面对小区管理问题,体育馆路街道还将继续推动新选任的业委会履职尽责,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小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共建邻里和谐的美好家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李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