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7月7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被双开。
彭国甫,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湖南湘乡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
1980年9月,17岁的彭国甫到湘潭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当老师,历任湘潭大学教务处教师、哲学系教师、哲学系副主任、校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等,于2002年4月升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
2008年11月,彭国甫转任湖南省岳阳市委副书记、岳阳县委书记,3年后转任湖南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4年6月,彭国甫到了怀化,履新怀化市委书记。2021年3月,彭国甫卸任。当时,在发表卸任感言时,彭国甫说,千万莫让别人戳脊梁骨。
2024年1月10日,时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的彭国甫被查。
在被查的5天前,他还出席了会议。
据湖南人大消息,2024年1月5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国甫主持召开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农业农村委2024年工作部署推进会。
如今,彭国甫被双开。
经查,彭国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宣扬个人“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政绩观扭曲,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大搞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结交政治骗子,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中搞虚假整改,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道德沦丧,搞权色、钱色交易;
对家人不管不教,大搞“家族式”腐败;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国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国甫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