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酸奶使用过期原料门店被罚7万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21 21:47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6月21日,北京熠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5月9日、5月11日,当事人在制作奶昔的过程中使用已超保质期40多天的“蒸煮青稞”。5月27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时测量储存原料的冰箱内温度,温度未达到原料标注的储藏温度要求,同时操作台面有污迹。
此前,有媒体记者卧底茉酸奶伊藤洋华堂店,发现该店原料过期40余天仍在使用,有的水果闻出馊味才废弃,引发多方关注。事件曝光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北京熠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该门店停业整顿。目前,该公司已进行注销备案,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公告期为5月31日-7月15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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