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的不断细化,正在助推私募及其代销机构走上规范之路。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根据4月30日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没有签署私募代销协议的机构不得公布私募业绩,因此,部分大型券商和三方销售平台已经停更了私募业绩周报。与此同时,多家私募透露,近期基金销售机构“组团”通知私募管理人签署代销协议,以满足《指引》的最新要求。在业内人士看来,私募行业净值披露的合规化,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人适当性风险,压缩“橱窗基金”的生存空间,进一步保护投资人利益。
“最近一些大型渠道的业绩周报都停更了。”沪上一位私募人士向记者透露。
据悉,此前发布的《指引》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与此同时,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
“在《指引》出台之前,一些头部渠道会每周汇总各大私募的业绩表现,但事实上,很多纳入汇总的私募并非在该渠道代销,而是仅仅纳入了观察池或白名单,此次停更业绩周报是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作出的整改。”上述私募人士坦言。
在停更周度业绩的同时,多个券商渠道、三方销售平台还马不停蹄找管理人签订代销协议,以获得净值展示资格。
一位量化私募高管表示,近期多家销售渠道的工作人员联系要求补签或更新代销协议。
北京一位百亿级私募人士也称,确实多家三方机构最近与公司讨论过补充签订代销协议的事宜,主要是为了满足新规要求。不过,私募管理人尤其是头部私募,并不会与每家代销机构都签订代销协议,因此未来可能大部分产品或无法展示业绩。
一位私募合规总监表示,此次《指引》为私募基金的业绩披露明确立规矩、划底线,不仅有助于私募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将引导私募管理人以投资人利益为先,凭借“真本事”赢得“真信任”。
深圳卓德投资副总经理李进认为,私募净值披露的规范,有利于管理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而且代销机构若与私募签订代销协议,意味着其需要进行全方位尽调,能够帮助投资人做更深层次的把关,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投资人被误导的风险。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