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消息,5月28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遵义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韦圣福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韦圣福在担任正安县委书记,遵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6万余元。韦圣福在担任正安县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超越职权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9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韦圣福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本案的相关证据,被告人韦圣福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韦圣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前,贵州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经查,韦圣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严重损坏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道德底线失守,违反生活纪律;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韦圣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圣福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遵义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