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我的朋友李天飞老师提过一个看法:中国古代,不论是汉唐,还是宋元,还是明清,老百姓的生活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大意如此,原话没有保存)。我当时对这个看法是不大同意的,想商榷一下。但因为忙于杂事,很快就忘记了。今天突然想起,兴致上来,觉得还是展开谈一谈。
先说我的结论:我个人认为(只是个人观点,不喜欢请忽略),就平民生活来说,宋朝与其他王朝相比,其实是存在着重要差异的。而且这些差异是制度性的,是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而不是偶然的、偶发的。下面举例说明。
1、坊市制
宋代之前,比如盛唐,城市实行严格的坊市制,坊是封闭式居民区,市是封闭式商业区,定时开市、闭市,商民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市中进行,市之外,不允许临街开店。换句话说,对于盛唐的城市居民来说,他们是不可以在街边开店、摆摊的,日常购物也比较麻烦。但到了宋代,坊市制已经破坏,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商铺,就如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所展示的那样,城市业态与今天的街市差不多。从坊市制到街市制的转变,对一般城市居居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至少做生意更自由了,买卖东西更方便了。
2、夜禁制
宋代之前,以及宋代之后,城市都有严厉的夜禁制度,即入夜后居民不准上大街溜达、购物、喝酒什么的,只能呆在自己家里,或者呆在所在的封闭式小区里面——这个封闭式小区,在唐朝,就是四面高墙围起来的坊,明清时期尽管已经没有唐朝式的坊,但你去看明清画家笔下的《清明上河图》仿本,画中的巷子两头都安装了栅栏,栅栏的作用如同坊门,夜间是要关闭上锁的,将居民关在巷子里头,从而将巷子变成封闭式的空间,类似于唐朝的坊。(见下图)
而在宋代,夜禁制逐渐被突破,城市形成了热闹的夜市,出现了发达的夜经济,普通居民也有了丰富的夜生活,到了晚上不用马上洗洗睡,而是跟我们今人一样,可以出去逛街、购物、喝酒、看演出。夜生活的变迁在《清明上河图》的不同版本上也有体现,我们看北宋张择端版,上面的酒店是摆着灯箱广告的(见下图),因为酒店夜间要营业,宋人夜间要出来喝酒。而在明清版本的《清明上河图》上,酒店只挂出酒旗,没有灯箱广告,因为在夜禁制度下,酒店夜间是不能营业的,还放什么灯箱广告?
3、人口流动
宋代之前,以及宋代之后,还有严格的通行证制度,即居民如果要出远门,必须先向官方申请一张通行文件,这种通行文件在汉唐时叫“过所”,在元明清时叫“路引”。特别是明代,官府对人口流动的管控尤其严厉,出门百里即要申请路引。没有路引就上路的话,那是要抓起来治罪的。
但在宋朝,除了出入边关,一般的冲州过府已不需要什么通行证了。可以说,宋朝的人口流动要远比汉唐、明清时候自由得多,平民百姓只要有盘缠,就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汉唐人、明清人不能这样。
4、社会流动
相对于晋—唐时段,宋代的社会流动也要发达得多。因为晋—唐还是贵族社会,阶级壁垒森严,阶层基本固化。唐朝虽然已开放科举取士,但录取人数太少,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面实行科举取士的朝代,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实现阶层跃升的机会要比唐人大得多。
明清虽然也是全面实现科举取士,但内卷特别厉害,读书人要经过县试、府试和院试,才能取得生员的资格,之后还要闯过乡试、会试、殿试三关。而宋代的科举只有两级:地方的解试与中央的礼部试。殿试在仁宗朝之后只排名次不落黜。换言之,宋代的科举考试还没那么卷,平民出身的读书人通过科举实现阶层流动要更容易一些。
5、奴婢贱口
宋代的之前的晋唐时期,宋朝之后的元明清时期,都存在着奴婢贱民制度,法律对奴婢贱民的定位,是将她们当成主人的财产,而不是人格独立的人。而且,一个人如果不幸当上了奴婢,便终身是贱民,世世代代、子子孙孙都是贱民,人身永远依附于主人(除非获得放良)。
而在宋代,贱民制度已趋于瓦解,宋朝当然也有奴婢,但她们的身份不是贱民,而是受雇于主家的佣人,在法律上,她们属于良人,与主人并不构成人身依附关系,只有暂时性的雇佣关系。这便是雇佣奴婢与贱口奴婢的区别。可以这么说,宋王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取消了奴婢贱口的朝代(宋初还有一点唐朝式贱口奴婢的残余,从北宋后期开始,这个贱口群体便消亡了)。
6、公园与瓦舍
在宋朝的京师,每年的三四月份,金明池、琼林苑等一部分皇家园林都会对公众开放,纵民游赏,官府还在林苑内举办各种精彩的文娱表演,让游人玩得更开心。各地州郡也有郡圃,定期或长年向当地百姓开放。也就是说,宋朝是可以逛公园的。此外,绝大多数的城市都设有官方主导建设的瓦舍勾栏,供市民玩乐。这也是宋朝施政理念的体现:与民同乐,从民所乐。
但在宋代之前、宋代之后,皇家园林都是封闭式的禁地,不足平民涉足(唐代长安的曲江池会定期对公众开放,但尚未形成制度性的城市公园建制),地方更是没有供百姓游玩的郡圃与瓦舍勾栏。如果我们认为平民的精神娱乐是重要的,那么就应当承认,宋朝平民的娱乐是得到政府支持的,而在其他王朝,恐怕就没那么重视了,甚至刻意压制,比如明朝前期,“弦管饮博”的市民竟然会被抓起来。
7、福利救济
宋代建成了一套覆盖贫民“生老病死”的福利救济体系,对生子却无力抚养的贫困家庭,官府要发给“胎养助产”钱;对弃婴,要收养于慈幼局(相当于儿童福利院);对贫病之人,由施药局(相当福利大药房)发给方剂、成药,或者收治于安济坊(相当于福利医院);对孤苦无依的老人,由养济院(相当于福利养老院)赡养;孤苦无依之人去世,也有福利公墓——漏泽园收葬。这套福利救济体系,远比汉唐时发达,也是元明清所不及。国家福利发不发达,我相信对底层百姓的影响是巨大的。
8、宗族制度
宋代是旧式的门阀世族已经瓦解、新式的宗族组织刚刚形成的时代,宋朝的宗族与后来明清时期的宗族,在组织与功能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简单地说,宋朝宗族还未形成严密的组织,功能主要表现为对宗族的救济,最典型的便是范仲淹创立的苏州范氏义庄,凡苏州范氏族人都可以按时从义庄领取各种生活补助。而明清宗族已发展成严密的组织,族长对族人的人身控制得到强化,族人的婚娶、继嗣、财产继承,族中尊长都有较大的控制权,经济救济的功能反而淡化了。这两种形态的宗族,对乡民生活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9、收入水平
最重要的差异是平民收入水平。汉唐平民的收入水平,我没有注意具体的量化研究,但若说宋人的生活水平高于汉唐人,应该没有异议。那么与后面的明清人相比呢?学界已有相关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找到大量宋人、明人、清人的日工价样本进行量化比较。概括地说,一名生活在宋朝的城市下层居民,不管是摆个街边摊,还是给富贵人家当佣工,还是在官私手工作坊里打工,日收入大致为100—200文钱(个别低者可能只有60文,高者也超过300文)。
而在明代,同样是城市下层打工人,日工价只有20文左右,名义工资只及宋人的1/5—1/10。当然,明代的物价较低,生活成本低于宋人,但即使计入物价因素,在宋朝,日收入100文钱可以维持五口之家的温饱,而在明代,日收入20文钱只能供三口之家糊口。
10、赋役负担
有朋友说,你不能光比较收入水平,还是比较赋税负担。宋朝农民的税负更重。确实,在我们印象中,宋朝的税收是比较繁重的。但请注意,宋朝财税的重头是工商税与专卖收入,农业税的比重在30%以下(其他王朝则占70%以上),就农业税总额来看,宋朝与其他王朝并没有本质的差异。事实上,农业税属于直接税,缺乏弹性,历代征收总额都差不多。换言之,宋朝农民的税负并不比其他王朝的农民更大。至于宋朝为什么能征收到那么多的工商税,最重要的原因是宋政府重视工商业、极力发展工商业,并建立了完备的商税务与专卖体系。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我们别只看到税,还要看到役。对古人来说,役的负担远大于税。而宋代的役极轻,平民不用服兵役(因为实行募兵制),力役也轻于其他王朝(因为重役主要由厢兵代劳),主要是要服职役(何谓职役,就是在基层衙门跑跑腿、干杂活),但即使是宋人怨言甚重的职役,在王安石变法之后,也改为了募役。现代社会都是重税轻役(甚至没有役),宋朝也有这样的特征。
综上,对于平民百姓来说,生活在宋朝,还是生活在汉唐、元明清(均设定为一般的承平时期),他们所要面对的制度环境与生活水平是不一样的。宋朝平民能过上的生活,与之前的汉唐人、之后的元明清人相比,我认为无疑要更加接近我们现代社会。这也是我为什么赞赏宋代文明的原因。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