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保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兼合规负责人李高峰因个人原因于近期向公司辞去其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指定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马玉春先生为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这是海保人寿开业近六年来首次更换总经理。
海保人寿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海口市,是第一家在海南筹建开业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
海保人寿表示,“公司董事会对李高峰先生在公司筹建期间,作为公司筹建工作的主要领导,为在海南省本土设立第一家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以及公司开业至今,其作为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团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和稳健经营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感谢。”
简历显示,李高峰出生于1974年4月,天津财经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
从任职履历看,李高峰长期在证券领域工作,后跨界到保险领域。历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北方总部项目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武汉总部高级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樱花西街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光大永明股改工作小组成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财务、投资负责人。
2017年初,海保人寿获批筹建,李高峰担任筹备组副组长。2018年6月,李高峰获批担任公司总经理,自2019年4月起兼任公司合规负责人,2019年11月兼任无担保债券投资行政责任人,2022年5月兼任不动产投资业务风险行政责任人。
4月18日,海保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兼合规负责人李高峰因个人原因于近期向公司辞去其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指定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马玉春先生为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至公司董事会选聘新任总经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公司正式任命时止。
根据官网信息,李高峰现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分管公司风险合规部合规室。马玉春现任公司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兼海南分公司总经理、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行政责任人、不动产投资能力行政责任人。
海保人寿由海马集团、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家股东共同出资发起设立。
2022年6月,海马集团受让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全部12%股权,持股比例上升至32%,从并列第一大股东跻身公司第一大股东,后者退出股东行列。2023年8月,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的13.5%股权,转让给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易联众持股比例降至6.5%。
截至目前,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为:海马集团(持股比例32%)、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5%)、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
股东变更前后对照表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从业绩情况看,2018年~2022年,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2.82亿元、11.74亿元、14.29亿元、8.92亿元、8.3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7亿元、-0.97亿元,-1.18亿元、0.09亿元、-1.8亿元。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1.29亿元,亏损3.18亿元,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
公司2023年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相比上一季度评级结果有所下降。海保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称,评级下降主要受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采取控制高资本占用保险产品业务规模、调整资产配置结构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和核心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以期提升评级得分。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7.5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04%,均较上季度末有所上升。
在重大投资损失方面,截至2023年4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中信信托-鸿业91号南京建邺项目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平安信托翔远2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金额分别为2亿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累计计提减值金额4,618万元和3,901万元,累计减值金额均超过公司4季度末净资产的5%,影响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约下降7个百分点。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