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四月,暖风和煦,广大市民纷纷开启踏青赏花模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骑行出游感受城市春意。4月20日,北京交管部门表示,随着“骑行热”逐步升温,各种不文明骑行现象也频频发生,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交通秩序,同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自行车逆行、闯入机动车道是违法 请骑行踏春市民各行其道
交管部门介绍,斑马线被骑行人占据,让行人无路可走;骑行者追求时速效率,闯进机动车道……这些都是常见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反其道而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自身和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带来危险。
交管部门提示,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应在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得在人行便道上骑行,不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无论是路口还是路段,都不得逆向行驶。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以下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未下车推行,骑行通过的;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停车滞留的;
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
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马路不是取景点 赏景莫忘停好车
交管部门提醒,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通行规则。骑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非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在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则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同时,当通行方向的信号灯变为绿灯后,要尽快通过,切不可因为留恋美景而在路口驻足。特别是,不少骑行人为了拍摄路边美景,在通过路口时长时间停车,不仅影响路口通行秩序,甚至还有发生事故的风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一些骑行者看到沿途的好风景,临时停车,甚至把车随意停在路上,到一旁取景打卡,堵住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便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非机动车停放时,应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切记不得随心所欲停放车辆。
同时还要提醒,非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放;禁止在盲道停放;禁止在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放;禁止在交叉路口、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停区域停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驾驶非机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边骑行边拍照、说笑也是违法行为
分心驾驶不可取,“机”不离手是陋习。在路上,一些市民游客贪恋路侧美景,边骑车边举起手机拍照、录视频,降速行驶、轨迹多变,造成道路上的骑行队伍行驶缓慢;也有骑友组团踏青,并排骑车、说笑,导致精力不集中,从而发生自行车碰撞事故。分心驾驶会影响骑行人对道路情况的观察和判断,同时,单手驾驶非机动车不容易保持平衡,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骑行过程中还应避免接打电话、操作手持电子设备等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以下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驾驶非机动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另外,交管部门提醒,春季是骑行的好时节,同时也是骑行爱好者结伴出行的集中时段。但马路不是竞技场,非机动车驾驶员无论在城市道路或是山路骑行,都要避免相互追逐或曲折竞驶,一味追求加速度如遇到突然出现的行人、临时变道的车辆等紧急情况,都有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驾驶非机动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