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求“女神”三五年,说好的妙龄少女竟然是男人……4月1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此前审结的一起男子冒充女性实施“网恋”诈骗案件。
2019年,男子李大飞(化名)因为没有工作,便动起了“通过骗人搞点钱花”的歪脑筋。产生这一想法后,李大飞就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网络人设——单身美女。他首先在交友软件上以女性的身份注册账号,接着再用老家女同学的身份实名认证微信号,最后把各类账号都换上女性常用的昵称、头像,在网络上成功建立了自己虚假的“女神”形象。此后,李大飞开始守株待兔,等待交友软件上被其“美女人设”吸引的被害人主动打招呼,便顺水推舟引诱被害人加微信细聊,为后续实施诈骗做足铺垫。
“哥哥,微信能给我转1314不?我想秀个朋友圈……”
“亲爱的,能不能再支援我2000元?”
待被害人添加李大飞微信后,李大飞便开始与被害人进行频繁聊天,以“加深了解”“培养情感”为名,摸清被害人的性格和各类信息,采用最符合被害人内心期待的语言与对方建立“暧昧”关系,随后编造“买礼物”“请客吃饭”“家里有事”等谎言骗取被害人钱款。诈骗期间,李大飞除了通过花言巧语与对方保持亲密聊天外,还会偶尔向被害人发送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红包,布设“甜蜜陷阱”,让被害人持续沉迷在“温柔乡”中难以自拔。至案发,两被害人共计被骗10余万元。
北京通州法院于2024年3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李大飞诈骗一案。庭审过程中,李大飞详细说明了案发经过,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深刻意识到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大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近年来,“网恋”诈骗的套路层出不穷,不少人因为对爱情和家庭的向往轻信他人,以致遭受感情与钱财的双重损失。法官提醒:网上交友,要多一分戒心;涉及转账,要少一分冲动。
通讯员 李欣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