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心选择跟团出游,却因旅行社乱改行程、强制消费而倍感糟心;酒店宣传图片光鲜亮丽,实际却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承诺的景点数量多,实际去游玩的寥寥无几…… 据《工人日报》报道,跟团游产品“货不对板”的现象时常出现。
眼下春暖花开,气候宜人,非常适合出游。特别是清明节、五一假期临近,很多人将选择出游踏春。数据显示,清明及“五一”搜索热度及预订量上涨明显。因跟团游具有省心省力等好处,不少游客会选择跟团游。但选择跟团游要警惕“货不对板”等侵权问题。
这里所说的“货不对板”,是指旅行社宣传的旅游产品、承诺的旅游服务,与游客实际体验到的情况完全不符。比如某旅行社在直播间里承诺游客能在五星级酒店连住4晚,结果只让住1晚。而且,游客入住酒店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比宣传照片里的要老旧得多。
这种旅行社既涉嫌虚假宣传,又涉嫌合同违约,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甚至构成了欺诈。同时,也损害了旅游行业形象,拖累旅游经济发展。所以,必须对跟团游产品“货不对板”乱象说“不”,这需要旅游业相关各方合力来“排雷”。
从游客角度来说,要想避免跟团游“货不对板”,不要被“低价游”等宣传误导,而是要选择信誉好、口碑好的旅行社。还要警惕合同中隐秘的免责条款,例如合同中约定“以线下实际情况为准,同意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舒适性以上的酒店等”造成维权难。
部分消费者之所以掉进跟团游“货不对板”的坑里,主要原因是报团之前太相信旅游社的宣传、承诺以及合同,并忽略了某些旅行社的道德与法治素质。因此,游客在报团前要先看旅游投诉信息,对被投诉旅行社说“不”就是给自己“排雷”,若被侵权更要维权。
同时,各地文旅部门要当好“排雷先锋”,力争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比如北京、哈尔滨等城市,定期公开“点名”投诉量排名前十的旅行社或者发布旅游“红黑榜”,就能引导游客“避雷”。北京文旅部门还对违法旅行社采取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各地旅游监管部门还应该以问题为导向,主动排查跟团游产品中的“雷区”。比如针对旅游合同中的隐秘的免责条款,既要规范合同内容,也要显著标注免责条款。再如,各地文旅部门可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对旅行社的产品宣传信息进行核实也能“排雷”。
中消协或地方消协组织,可以针对跟团游中“货不对板”等问题,组织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对于体验中发现的违规侵权旅行社要公开点名曝光,也要给涉事地方文旅部门提出治理建议,也能避免游客“触雷”。此前中消协组织开展的各种消费体验活动效果良好。
另外,各地司法机关也是治理跟团游“货不对板”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精力、财力成本,为维权创造有利条件能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遏制。另一方面,对玩弄“货不对板”的旅行社要用足现有法律予以严惩,如以构成欺诈来裁决。
我们要意识到,旅行社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不只是关乎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关乎旅游行业和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只有驱除“货不对板”等“劣币”,才能呵护消费者旅游热情,助力旅游市场蓬勃发展。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