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在中国恒大集团宣布该公司董事局主席许家印涉嫌违法犯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172天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发布公告称,其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时任公司董事长的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时任中国恒大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的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两人均属“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分别被处以4700万元和1500万元的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恒大地产则被处以41.75亿元罚款。
对此,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启明律师表示,除了上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外,恒大地产及许家印等人还可能涉嫌刑法中的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许家印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从法律上来讲,证监会针对恒大地产和许家印的罚款不会影响普通债权人的债务清偿。
为何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恒大地产还涉嫌欺诈发行债券。2020年和2021年,恒大地产累计发行了208亿元的公司债券,而在发行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里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此外,《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共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5000万元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亿元;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中国恒大集团(以下简称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实际统筹管理恒大地产日常经营事务,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两人的“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分别被处以4700万元和1500万元的罚款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张启明表示,目前,恒大地产涉嫌违法事项包括欺诈发行和违规披露,证券法对这类行为规定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这几种处罚手段,情节严重的,证监会还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即一定期限或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发行人的董监高,不得进行证券交易。
除许家印和夏海钧外,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时任总裁柯鹏、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钱程、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恒大汽车时任副总裁潘翰翎、恒大地产时任总裁甄立涛等人均属“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恒大高管会被追究刑责?
除了证监会已公布的行政处罚外,恒大高管会不会被追究刑责?对此,张启明告诉记者,上述行政处罚是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作出的,但恒大地产还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欺诈发行证券罪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其中,欺诈发行证券罪是指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发行之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实施财务造假,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行为。
“恒大高管可能构成上述犯罪,面临刑事追责。刑法对上述两罪皆规定了罚金刑,这与行政处罚阶段的罚款彼此独立,但恒大及其高管在行政处罚阶段已经交纳的罚金可以折抵罚金刑。”张启明说,至于恒大高管是否还涉及其他经济犯罪,还须视侦查进展和官方披露信息而定。
华一律师事务所秦旭东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证券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他还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罚款会影响普通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进度吗?
公开资料显示,这次罚款目前仅次于证监会2018年4月对北八道集团作出的没一罚五的总计约56.7亿元的罚没款。
秦旭东认为,证监会此次对于恒大地产41.75亿元的罚款,从行政执法角度而言,已经接近顶格处罚。
恒大交得起这笔钱吗?会不会影响对其他债权人的还债?对此,秦旭东表示,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
“从法律角度来说,基本上不会对普通债权人有影响。从现实情况而言,目前恒大的财务状况,清偿普通债权人都很困难,只要有可执行的财产,法律都会优先支持偿还普通债权人。”秦旭东说。
张启明进一步解释,对于证监会的罚款,如果恒大或许家印没有可供处罚的资金,证监会可以查询当事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银行账户等信息,若当事人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的,证监会可以采取冻结、查封账户的方式进行追缴。恒大地产及许家印也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交纳罚款。经批准暂缓、分期交纳罚款,期限届满但仍未交纳或未完全交纳的,证监会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穷尽这些手段,仍无法全额追缴罚款,处罚将保持追及效力,但可能面临在现实层面无法足额追缴的问题。
恒大的审计机构是否应该担责?
公开资料显示,恒大自2009年在香港上市以来,一直由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负责审计工作,其提供服务长达14年之久。恒大每年发财报均须取得普华永道的审计意见,而在恒大深陷财务危机之前,普华永道每年给恒大出具的都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意为恒大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可信的。
普华永道是否该承担责任?张启明解释,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在审计报告中提供的是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只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工作,尽到审查义务,因审计中的固有限制而无法发现重大错报的,无须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普华永道已经充分获取审计证据、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也不会受到处罚。
张启明表示,如果普华永道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恒大虚假陈述而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时,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有三重:一是民事责任,视过错程度可能与恒大构成共同侵权,根据现有判例,投资人可主张其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行政责任,作为证券服务机构,普华永道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普华永道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如果普华永道与恒大共谋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还有可能成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共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