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北京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一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平台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64.83万元。本市33大类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9.1%,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6.87%,连续五年稳居全国首位,消费品质量合格率96.68%,连续六年稳居全国首位。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推动预付式消费问题治理上,本市已在14个行业领域实施了备案和资金存管。
报告显示,2023年,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组织开展了规范有奖销售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卖场、商场、市场、电子商务平台促销活动中,以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全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营销利用水军“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刷单炒信涉网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查假冒知名品牌“傍名人”“搭便车”违法行为。
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小便利店、小果蔬店等“五小”单位,以及网红餐厅、美食城、旅游景区和交通场站周边餐饮门店3.8万家。开展保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55家次,特殊食品经营企业3.1万家次。
针对预付式消费问题治理难点,本市统筹推进。目前,在教育、科技、商务、民政等20多个行业领域,推动《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同时,联合商务、体育、文化和旅游等8个部门出台了12套预付卡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等14个行业领域实施备案和资金存管。朝阳区出台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通则》,强化单用途预付卡“全生命周期”监管。石景山区“可信消费”预防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另外,在价格行为监管方面,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和教育、物业、殡葬、旅游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执法行动。夯实明码标价规则制度,强化价格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先后印发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等,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