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3 16:57

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保险种类,大都会人寿北京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按需购买,理性选择,警惕消费风险。

一是根据需求买保险,警惕不实、夸大宣传。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筛选购买。保险产品的核心价值为风险保障,不同于一般“理财产品”,切勿被所谓“高收益”诱惑,而购买超出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对于一些新奇小众的险种,消费者需保持警惕,不要仅凭一时兴起投保,要辨别是否为博眼球的营销炒作,是否涉嫌博彩,谨慎选择,理性消费。对于宣传“一经承保全部理赔”、 诱导投保人“退旧保新”等夸大宣传的服务保证,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

二是认真核查销售保险企业及营销员的资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核实销售方企业是否依法可以销售相关保险及险种。对于营销员也要要求其出示相关工作证明,核验清楚资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信他人。如果由他人代办保险,事后要向保险公司核实,谨防买到虚假保险。

三是签订正规合同。在购买保险时,不要只听信保险业务员口头上的介绍,要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及了解合同内条款。如保险业务员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等相关资料的,消费者应拒绝购买。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充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专业性强的格式条款,认真了解产品细则,确认产品属性,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退保损失等,避免糊涂签约,充分保障自己权益。

四是要及时依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要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录入,避免日后理赔时产生消费纠纷。当消费者因保险合同或服务产生纠纷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直接向保险机构反映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

相关阅读
新华养老保险北京分公司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五进入”活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9
购买保险“三适当” 合理投保保权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6
关于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6
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6
民生保险北京分公司开展2024年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5
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聚焦3·15 | 关于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5
友邦人寿启动 2023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3-08
银保监会提示:防范套路营销等三大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证券日报 2022-09-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