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中,“税收洼地”现象颇引人关注。
所谓“税收洼地”,是一些地方越权进行减免税,或通过财政返还等方式变相实行税收优惠。去年6月份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披露,55个地区违规或变相返还税收或土地出让金等225.08亿元。其后发布的整改报告显示,这些地区清理废止违规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并将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这些现象由来已久,有关部门持续进行规范整治,但在一些地方仍屡见不鲜。除了违规返还税收外,有的地方还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违法免除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这些地方制造“税收洼地”“政策洼地”,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实行统一税制才能确保公平竞争,“税收洼地”对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实际上,我国已经实行了严格的统一税制,但一些地方基于本地利益,通过土政策、土办法打起“擦边球”,通过“税收洼地”“政策洼地”来吸引企业投资。这些做法妨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干扰地区间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还造成税收流失,减少了全国总体税收收入。
应该看到,“税收洼地”“政策洼地”对地方来说是十分短视的做法,从长远看只是饮鸩止渴。加强招商引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根本途径在于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税收洼地”“政策洼地”都只是权宜之计,实际上当地获益有限,反而会由于违法违规的政策损害了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后果。同时,有不少企业只是利用这些政策进行偷税逃税,甚至通过虚假注册套取优惠,而非真实的投资、发展,难以真正给当地带来税收、就业。
对企业来说,则有可能削弱其创新发展的动力,一旦没有补贴、返还,市场竞争力就大打折扣,同时还有很大的违规风险。近日,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当地开发区管委会通知书,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公司于此前收到的两笔共2400万元的奖励资金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而被追回。教训表明,企业不应该依靠政府违规的补贴、返还获益,而要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立足市场,这样才能基业长青。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必须给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规范、透明的税收环境,严格落实税收法定、税制统一原则,严肃查处“税收洼地”“政策洼地”。去年,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其中就包括“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审计署部署今年重点审计工作,也包括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只有填平“税收洼地”“政策洼地”,才能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对地方而言,与其费尽心思制造“税收洼地”“政策洼地”,不如全力以赴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不能再依赖违法违规返还、补贴等老套路进行招商引资,出台任何政策必须合法合规。要通过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此外,我国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企业税负处于较低水平。对企业而言,在充分享受国家税费优惠红利的同时,要着力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