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一揽子支持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策相继出炉。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内地金融业的高水平开放,深化内地和香港的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决定推出六项政策举措,涉及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资金便利化以及深化金融合作等多个方面,可以概括为“三联通、三便利”。
一是将“债券通”项下债券纳入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格抵押品。
二是进一步开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支持所有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参与债券回购,这个也包含“债券通”渠道。
三是发布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实施细则,拓展和便利大湾区个人投资渠道。
四是在大湾区实施港澳居民购房支付便利化政策,更好满足港澳居民置业需求。
五是扩大深港跨境征信合作试点范围,便利深港企业跨境融资。
六是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为香港和内地居民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丰富“债券通”下人民币债券使用渠道
1月2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共同推动下,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合作(下称北向通)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
市场专家认为,此举是首次在离岸市场确立境内债券的担保品功能,对深化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支持香港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激活人民币债券的担保品功能,为境内债券用作全球广泛接受的合格担保品奠定基础,促进境外机构的投资逻辑从“因为收益率高值得买”转向“因为便利使用愿意拿”,从而稳定和提高境外机构持债意愿。
二是有利于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体现中央政府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3年末,共有1124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持有中国债券总量为3.72万亿元人民币,较“债券通”开通前增长340%。
中银香港副总裁徐海峰表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度也越来越高。本次安排是人民银行有序启动在岸人民币资产抵押品功能和应用空间的有益尝试,是人民币债券融入国际担保品市场进程中实现的又一突破。
进一步开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较为强烈。目前,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能够通过直接入市渠道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
为响应境外投资者诉求,《公告》拟支持各类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促进债券回购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无论质押式回购还是买断式回购,均须实现标的券的买卖过户,便利逆回购方处置。
《公告》还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管理规定、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资本市场及证券服务部联席总监张劲秋表示,债券回购业务的进一步开放一直是境外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从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回购业务的参与者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回购业务种类也将更加丰富。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满足更多境外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需求,同时,更丰富的回购产品也有利于投资者更灵活地管理流动性风险,控制资金成本。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四个方面对试点政策进行优化:
一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调整“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条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
二是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
三是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
四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市场专家认为,《实施细则》修订后,将进一步提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便利性,拓展参与主体和产品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更好地支持大湾区打造优质生活圈。
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合作
除了上述在1月24日出台的政策举措,据潘功胜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还将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为香港和内地居民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记者了解到,在前期测试和验证基础上,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香港金管局将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合作。具体来说:
一是支持更多机构参与试点,为用户提供更加便利的应用条件。在前期参与验证机构的基础上,近期将引入更多参与运营机构及香港本地银行。目前相关机构已基本完成准备,将分批次面向公众提供服务。
二是拓宽服务主体和场景。将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开通和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丰富香港居民可使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功能;探索基于数字人民币的个人小额跨境汇款服务,提升汇款服务效率;发挥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和智能化服务优势,提供更加符合香港居民习惯的产品服务和使用体验。
三是加强两地受理环境建设。按照充分复用现有受理环境资源、降低商户系统改造和投入成本的原则,推进数字人民币和香港本地支付条码互通工作,组织内地与香港本地受理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拓宽香港地区受理商户范围。在跨境电商、缴纳学费等重点场景,有序推动两地线上平台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
市场专家指出,数字人民币香港跨境支付试点项目遵循“无损”“合规”“互通”三大原则,实现了数字人民币系统和香港“转数快”快速支付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有望提升跨境业务直通式处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跨境双边合作提供范本,积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