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燃气灶,昌平区一商贸中心被罚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1-24 07:50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地区的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生产销售单位以及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存在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规充装气瓶、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1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曝光第三批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典型执法案例,其中,北京市昌平区北京成谦商贸中心(刘寿安)销售不合格商用燃气灶具、无中文警示说明聚火防风装置案被曝光。
2023年8月15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成谦商贸中心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商用燃气灶具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熄火保护装置,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销售的聚火防风装置产品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中文警示说明。经查,当事人购入上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11台,售出1台;购入无中文警示说明的聚火防风装置产品3只,未售出。2023年10月23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款3500元。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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