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为何变成刑事案件?近日,这起由湖南省新田县检察院办理的“民转刑”案件揭开真相,法院一审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23年4月20日,刘某来到新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访室,向当天接访的新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梦醒反映其与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相关执行情况。
“2021年2月,谢某自称在搞资金过桥业务,说可以借些钱给她,一般用一个星期到一个月就归还本金,还会支付一定的利息。”刘某介绍,开始的时候谢某按照约定,按时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在取得刘某的信任后,谢某称大额资金流动怕被银行监控,而且做完一单之后又有新的单子要做,暂时不退还本金,只支付利息。就这样,刘某前前后后总共留在谢某处的本金达到160万余元。
到了2021年7月,谢某不再支付利息了。此外,刘某发现,谢某还向其他人借了很多钱。大家找到谢某询问情况,谢某称,这些钱都投到新疆的一个工程上了。当事人提出想考察工程,谢某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只给大家看了一份工程合同和谢某与施工方之间的借据。
无奈之下,2021年9月,刘某将谢某诉至新田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偿还刘某本金16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2022年2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时隔一年多,该款项始终未能执行到位。
李梦醒详细了解情况后,敏锐地发现该案并不简单,不是单纯的借款,可能另有隐情,便要求民事检察部门了解情况。
新田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现,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共有6名债权人称谢某借款后未偿还,并先后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经法院民事判决确认共有600余万元的借款事实,且都已经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谢某唯一的一处房产已被法院轮候查封。
“该案借款数额这么大、人数也比较多,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办案检察官研判后将该线索移送至刑事检察部门。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11月,就有债权人向新田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对谢某进行了询问,谢某称其借款是用于“资金过桥”,并向借款人支付了高额利息。
为查明借款的去向,办案检察官首先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谢某的银行流水;其次调查核实谢某与新疆的建设工程是否有经济往来。经查,谢某的银行卡流水均系向外省银行账户转账,且经与谢某提供的工程合同的施工方核实,谢某与新疆建设工程并无经济往来,其在民事诉讼中提供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借据均系伪造。
该院随即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同年5月10日,新田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谢某立案侦查。
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原来,谢某在2020年开始接触虚拟币交易,沉迷炒币无法自拔,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便以“资金过桥”为幌子,以高额回报、支付高额利息等为诱导向亲朋好友借款,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大肆向亲友借款,先后诈骗包括刘某在内的7名亲友共计700余万元,全部投入网络博彩和虚拟币交易平台中,最终血本无归。
经新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2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文/张吟丰 陆婷 刘泽业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