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开展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情况排查。11月底之前,保险公司需要完成相关股权投资领域的信息上报。
重点排查的公司包括三类:保险公司投资的各级非保险子公司;保险公司、各级非保险子公司投资的非控制型未上市企业;保险公司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控制的各级未上市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对保险公司股权投资进行全面排查,既是“排雷”行动,也为今后的持续监测打下基础。排查会促进股权投资市场进一步规范,但不会影响保险公司股权投资积极性,未来险资股权投资有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政策持续松绑 股权投资余额超2万亿元
作为规模庞大的长线资金,险资进行股权投资是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险资股权投资的政策持续松绑,投资环境趋于宽松。
为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提升社会直接融资比重,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心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1年12月份,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
随着可投资领域持续放宽,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股权投资余额持续增加,已成为保险资金重要的资产配置类别,尤其是对人身险公司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已成为其第二大资产配置品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人身险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约2.3万亿元,在险资运用中占比为9.4%,仅次于债券投资。财产险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273.58亿元。
强调穿透监管 防范金融风险
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既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也为自身带来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但也应正视,部分投资仍不合规,可能存在风险隐患,必须加强对投资情况的全面了解,而穿透式监管是有力手段。
从今年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险资股权投资存在多项不合规情形。例如,某财险保险公司未经审批设立2家非保险子公司;某人身险公司投资企业股权估值不审慎。
今年6月份,监管机构对某人身险公司下发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显示,该人身险公司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相互投资对方关联企业的方式,变相为己方关联企业输送利益,规避关联交易审查,金额巨大,且部分项目已出现风险,严重影响保险资金安全。
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各级非保险子公司,穿透至底层;保险公司及各级非保险子公司投资的非控制型未上市企业不向下穿透;保险公司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控制的子公司,穿透至底层。
在人保资本股权投资原总裁、凯利资本总裁张令佳看来,排查是为了弄清楚保险公司本质上投资了多少保险主业之外的行业,从而对险资应用有更清楚的了解,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防范金融风险。
张令佳表示,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主要出于两方面诉求,采取的模式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直接股权投资多属于战略投资,与主业高度相关,希望形成业务协同;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方进行的股权投资则有更多财务回报的考虑。在现实操作中,某些股权投资形式合规,实质偏离了监管期望。因此,监管机构的排查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强调穿透监管。
某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覃滨(化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有其天然优势,但股权投资周期长、金额大,“投好了收益可观,失败了可能也会带来重大打击。”因此,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应本着审慎原则、注意控制风险,且应加强投后管理,而这正是目前保险股权投资的弱项。
未来股权投资 有望持续增加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险资运用已展开多轮摸底。覃滨表示,专门针对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进行全面排查是近年来首次,这既是针对某些潜在问题的“排雷”行动,也为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打下基础。
从排查内容来看,保险公司需要上报此次排查的三类标的公司的情况,包括基本信息、治理情况、经营情况、董监高情况、投资金融资产情况等。同时,保险公司还需提交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图。以第一层标的公司为原点,以股东层为起点,按层级显示股权关系和持股比例的标的企业股权关系树状图。
监管部门表示,将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持续监测,对保险公司直接以及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各级未上市非保险标的企业情况进行持续监测。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监管部门进行全面排查,但不会影响险资股权投资积极性。
张令佳认为,规范投资行为,会促进保险资金流向政策鼓励的投资领域,对支持实体经济、降低投资风险皆有益。
覃滨认为,从险资的资产配置来看,固收类投资尽管能带来稳定回报,但收益率持续走低,覆盖保单资金成本难度渐增。因此,保险资金必然要增加包括股权投资在内的权益投资占比,通过多种形式的投资组合,降风险、增收益。规范市场不会影响保险股权投资热情,未来险资股权投资规模有望持续增加。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