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我们一定控制好音量,维持好秩序,做到娱乐不扰民。”10月12日,7名在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二桥区域开展户外娱乐健身活动的组织者签署承诺书,承诺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避免噪声扰民,接受公众监督。
据了解,龙川二桥区域曾为当地“网红打卡点”,抖音达人、网络大V扎堆。除了唱歌跳舞,还一度出现蹦迪场面,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网红打卡点噪音扰民,想必不少人都见识过,像网络直播、广场舞等噪音扰民就比较典型。此次承诺书签署,能否起到切实的“降噪”效果尚有待观察,却也很值得期待。
近年来,我国对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污染防治法”)亮点颇多,如防治法强化了源头防控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完善了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的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增加防治对象;还调整了适用范围,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毫无疑问,用《噪声污染防治法》整治“网红打卡点”噪音扰民,以法律手段取代过去的倡导性规定,必将有更大的约束性,也有望避免过去执法部门有畏难心理,找不到更多执法依据而导致的尴尬。然而,执法在具体操作中也遇到了很大阻力,一般都是先警告后才实施处罚,效果很难尽如人意。
扬州江都有关部门让活动组织者签承诺书控制噪声,显然是一种创新执法措施,属于预先告知的一种方式,也是让活动组织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避免噪声扰民的一个实招。像“网红打卡点”噪音扰民这类问题,如果在签订承诺书后仍然扰民,被执法部门确认后或将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给予处罚。
总之,治理“网红打卡点”噪音扰民需创新执法,无论是签订承诺书还是以其他方式创新执法,最终还是要依法解决。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已成为环保投诉的一大主体,是改善环境的短板,已成为一大公害。靠创新执法,给噪声“消声”,维护公众的“安静权”,是还“静”于民的有益探索。
文/刘天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