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再次明确学前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制度体系中的身份,真是令人欣慰。”当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道时,清华大学附属幼儿园副园长晏红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她描述当时的感受,“就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终于要到终点了”。
从事学前教育工作20多年,晏红见证了学前教育飞速发展,也一直关注着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
“几乎每年两会,都能看到对于学前教育立法的建议,我们经常一起关注和讨论学前教育。”此次进入审议程序,晏红认为这体现了全社会对于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也是国民教育素养的提升,“具有里程碑意义”。
学前教育正在加速进入“有法可依”新时代。家长、幼师、园长及学前教育专家又有哪些期待?
幼师收入提高了,才有更多热情投入到教育上
“摆在学前教育面前最大的障碍,是钱的问题。”高丙成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前教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年从事学前教育的研究工作。
“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高丙成通过调研发现,在幼儿园中,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工资差异较大,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其中应包括幼儿园教师。
如今,各地都对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但大部分地区没有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科学核算生均成本,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过低,补助力度偏弱,激励效应不明显,家长不得不承担更多的办学成本。
为此,他期待学前教育立法后,可以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优先发展。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不断提高,形成更加健全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
谈起经费保障问题,晏红希望学前教育能够像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一样,在经费保障上实现法治化。
她了解到,现在学前教育相关的经费多数交由地方财政管理,如果地方财政情况好,对学前教育投入就多,反之亦然。导致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起伏较大。
晏红说,现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属于柔性的,有的地方采用项目制,经费多少受项目主管部门的影响较大。她期待通过学前教育立法,在经费保障方面变得更加刚性。
“我希望教育经费应该有制度化保障,增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比例和重视程度。”她说。
在海南工作的黄颀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在孩子幼儿园阶段,她与不少老师打过交道。她了解到,幼师的收入普遍不高,工作热情也有待提升。她希望可以提高幼师的收入水平,“幼师收入提高了,才能有更多的热情投入到学前教育上”。
值得欣喜的是,草案明确提出要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
确保幼师掌握的知识是科学的、与时俱进的
浙江省杭州市丁信幼儿园教师徐元凤2016年本科毕业后,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虽然她的大学专业是学前教育,但这些年里,随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和知识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她发现之前学到的理念和方法,已经很难满足工作需要。
在教学工作中,她发现个别幼儿存在行为问题,自己没有足够的教育、心理知识作为理论支撑,无法科学客观地分析幼儿行为产生的原因,导致对这些孩子的教育工作陷入瓶颈。
徐元凤曾遇到,有的孩子走进幼儿园不讲话,走出幼儿园大门却能很自然地说话,这个行为持续了几乎整个幼儿园阶段。当时她查了相关文献,认为这或许是“选择性缄默症”,可能是较严重的分离焦虑引起的,“但我作为一线教师尝试了鼓励、引导等多种方式,依旧没有效果,这让我觉得自己的知识和方法还有待提升”。
她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作为一线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在实践活动中看见不同幼儿的个体差异性,同时掌握科学的身心规律和年龄特点,匹配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
“我期待可以让更多的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更加科学和先进的教育知识。”让徐元凤感到高兴的是,她在草案中看到了自己期待的内容。草案规定: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看到草案中规定“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这一内容时,黄颀感到非常开心,因为她的孩子就曾遇到过类似问题。
她的大儿子已经幼儿园毕业,曾上过两所私立幼儿园,遇到的教师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教师不懂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不会因材施教,只停留在保障儿童人身安全的目标层面,并不能悉心引导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她回忆,大儿子作为插班生进入新幼儿园时,曾出现分离焦虑,难以适应新集体。有一次黄颀离开幼儿园后,孩子躲在桌子底下细声啜泣,老师竟然不闻不问,没有给予任何安抚,“还是其他家长送孩子入园时看到才告诉我的,我当时非常失望。”
在新闻报道中,黄颀看到有不少幼儿园尤其是私立园,为了迎合部分家长心理需要,中班就开始练习写字,学习加减运算。“这显然不符合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小朋友在幼儿园大班后手指肌肉发育才更成熟,才能够熟练地握笔。”
中国科学院幼儿园心理健康中心主任、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博士邹丽娜,在教学和科研中发现,在教育实施的底层思路上,教师对儿童心理规律的掌握是实施一切教育的基础,但现实情况中,很多教师并没有达到该有的重视程度。“我发现很多幼儿园在开展无效的课程和活动,不能照顾幼儿的个性化需求。”
她发现有的幼儿园教师带着孩子做手工、画画、做科学实验,但是因为没有建立在了解孩子成长水平的基础上,只是按步骤操作、简单重复,并不鼓励儿童深入思考和探索,“这样的活动设计本身不是在促进孩子有效学习,而是简单的模仿和机械操作。”
她期待,幼儿园更加关注幼儿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从儿童心理科学发展的角度,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教育,“因此需要加强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掌握的知识是科学的、与时俱进的。”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邹丽娜认为,草案首次进入审议阶段,应该向公众多征求意见,把各方的期待和要求汇集上去,更多地惠及民生民意民情。她建议家长、教育管理者、学前教育从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士和儿童心理专家,结合各自的经历和经验,多提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让法律可以更为丰富完善。
高丙成表示,在法律进行审议的过程中,教育部门应该会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充分利用电视频道、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专题片、宣传册、系列文章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及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立法进程,关心学前教育。
他建议,引导幼儿园、家庭乃至全社会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现在一提到学前教育,普遍认为是幼儿园的事情。”晏红表示,目前全社会对于学前教育的概念和定位存在误区,主动了解学前教育的多数都是幼儿园教职工,家长了解得不够。
她认为,既然学前教育立法进入初审程序,就要开展宣传,更多征集大家的意见和反馈。
在北京工作的丁玲,儿子正在上幼儿园。得知草案进入审议阶段,她表示,作为家长也应该了解立法进程,多提建议,“期待通过立法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丁玲认为,家长了解学前教育立法相关进程,学习草案中的具体内容,可以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对幼儿园管理有更加规范清晰的认识,对幼儿的身心发展有更多了解。此外,从国家层面而言,要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教育环境,对缓解家长教育焦虑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文/李华锡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