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法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专项整治行动。8月24日,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专项行动中全省法院已逐条甄别、核实3123条线索,确认1192人在限制消费期间违规乘机,对301人进行罚款,对6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3名被执行人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这组数据反映出法院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力度,让被执行人明白,不要心存侥幸违反限高令,否则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禁止乘坐飞机,即是对上述人员限制消费的一项重要措施。
然而,有的被执行人却铤而走险,通过“黄牛”购买机票等方式企图绕开限高令,甚至购买机票的目的是出国旅游等,这样的行为无视法律文书的权威,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理应受到严惩。
此前媒体调查发现,一些“黄牛”明知购票人被法院限高,甚至将“突破法院‘限高令’”作为卖点,这样的行为同样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仍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如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紧急情况急需赴外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等。这在江苏高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中也有体现,案例同时指出,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有正当理由需要乘坐飞机,应当事先向法院提出,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才可以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否则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给真心悔过、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者以机会,让藐视法律权威者插翅难“飞”,希望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更多成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
文/万承源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