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下称:民航西南局)官网发布《关于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TV9833航班偏出跑道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了该起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
《通报》称,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有限公司空客A319-115型客机(注册号B-6425)执行TV9833重庆至林芝国内定期客运航班,在重庆江北机场03号跑道起飞滑跑过程中偏出跑道。机上旅客113人、机组9人全部安全撤离,飞机及机场地面设施不同程度受损。
2022年5月12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一架航班冲出跑道起火 资料图
民航西南局依据中国民航规章《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CCAR-395)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了深入的技术调查,包括对事发现场进行勘查,对有关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机组成员资质能力、航班运行、飞机适航维修、航空公司组织管理、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机场保障等情况开展调查,使用飞行模拟机开展了模拟验证。 截至目前,技术调查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查明,后续将向社会公布最终调查报告。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起事故事发一年后,律师胡磊向民航西南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起不安全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周年报告)。6月6日,民航西南局答复称,该事件调查工作已结束,报告公布工作正在进行中,局方将通过正式渠道公布报告。胡磊不服该答复,向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胡磊称,无论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般规定,还是根据《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等民航系统的法律法规,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B-6425飞机不安全事件的调查报告、年度报告均应及时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民航西南局答复中所称的“通过正式渠道公布”属于非法定的不公开理由,该局不公开政府信息的决定违法。
民航西南局则在7月26日的答辩状中重申,该局“正在做调查报告公布前的准备工作,并告知当事人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于近期主动公开,该局将按工作流程通过官方渠道主动公开”。 民航西南局认为,该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并非“决定不公开信息”。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