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科技创新公司债(以下简称“科创债”)正式推出一周年。一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出台优化支持举措,加强投融资对接,提高发行注册效率,激发中介机构活力,发挥央企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创领域聚集,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19日,一年来,沪深交易所支持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145只,合计募资1628.7亿元。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债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精准支持科创领域,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我国在全球科技领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未来,科创债发行规模有望稳步提升,发行主体更加多元化,投资者参与度将随之提升,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中长期科创债占比超八成
从发行主体来看,科创债主要支持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发行人,涵盖从孵化类到中小科创类,以及急需产业升级的大型成熟企业,在强调发行主体科创属性的同时,也兼顾了发行主体的广泛性。
“从实践来看,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企业发行数量较多,其中不乏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地方创新投资基金的身影。”财达证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肖一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沪深交易所明确科创债募集资金可用于“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权益出资”,也激发了债券市场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投资和孵化的动力。
从发行期限来看,科创债以中长期为主,与科创投入周期更为匹配。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19日,一年来,3年期以上的中长期科创债共1407.4亿元,占比86.41%。从募资用途来看,科创债大多用于投资或设立科创基金、置换前期投资、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中证鹏元研究发展部资深研究员张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科创债募集资金去向看,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均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从用途看,较大部分科创公司债募集资金用于偿付有息债务和利息,这有利于科创企业类发行人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其次,约三分之一的科创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科创基金出资、权益投资和研发投入等,为科创领域提供较大的资金支持。
为支持科创债申报发行,4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实行科创企业“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
明明表示,科创企业通常面临着创新周期短、技术风险高等特点,对于快速融资的需求较为迫切。设立“绿色通道”,将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发行效率,使科创企业能够更快地获取融资资金,推动科技创新和项目进展。另外,“绿色通道”也意在优化营商环境,为科创企业营造更加友好和便利的融资环境,这有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吸引更多投资者和资本进入科创领域。
发挥央企“链长”作用
央企和地方国企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从科创债发行主体来看,央企和地方国企成为“主力军”。而民企由于信用资质弱等原因,发行较少。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19日,一年来,央企、地方国企和民企科创债发行规模分别为785.4亿元、832.3亿元和11亿元。
去年11月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为引领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融通发展。《方案》中则提出,“持续发挥中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优质企业发行科创债的支持力度”。
肖一飞表示,发行科创债一方面有利于鼓励央企、地方国企增加研发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央企、地方国企凭借自身优良的信用资质和融资能力,可以获得较长期限、较低成本的资金,通过供应链金融、权益出资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创新协同发展,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为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提供有力融资支持。
“央企作为国家在各个领域的代表,在各行各业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知识产权,有较强的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央企也有较大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能够促进实现技术产业化和商业化应用。央企在提高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张琦表示,而且,央企有更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优势,可以利用其信用优势进行债务融资再以股权投资、战略投资、债权等方式支持中小型科创企业,发挥央企“链长”作用,以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多方合力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科创债发行已经常态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吸引更多优质科创领域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科创债,成为下一步的重点。
近日,证监会、交易所和地方证监局纷纷发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市场人士来看,前述《方案》推出的多项举措,将有效提升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等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明明表示,通过提升科创债的交易流动性,可以增加投资者对科创债的参与度,提高市场活跃度;建立健全科创债评价考核制度,可以更好地监督和评估科创债的发行和使用情况,提高科创债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将科创债承销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考核中,能够促使证券公司更加重视科创债的承销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提高中介机构参与积极性。
5月17日,天津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提出,科创领域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子公司要充分利用科创债融资政策做优做强;针对有科创债融资需求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做好支持服务。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加大服务推广力度,形成激励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方面,持续提高服务质效,建立科创债全链条服务机制,持续跟踪项目落地,为承销机构拓展科创债发行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另一方面,强化市场参与主体激励,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评价体系中设置专项奖项,鼓励相关主体积极发行科创债。
谈及未来科创债发行趋势,张琦预计,未来科创债的规模将保持高增长,发行主体仍将以央企和国企为主。另外,结合近期支持民企融资的政策要求,科创债发行主体将持续扩容,民营科创企业发行人将有所增加;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科创债发行主体资质或适当下沉,中低等级主体发行占比提升。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