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制定了我国未来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85%的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93%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2022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9%,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国控断面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但与此同时,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河湖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生态破坏问题凸显,水生态环境风险依然较高,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规划》制定了未来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共设置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大类11项指标,其中3项为约束性指标,8项为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分别为到2025年,全国85%的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93%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介绍,此前我国已编制实施了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动了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这次印发的《规划》名称由过去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调整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推进水污染防治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转变。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划》的特点之一就是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在“十四五”时期,不单纯追求以水环境理化指标评价为主的优良水体比例,不鼓励各地设定过高的水质目标,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巩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量上。为全面推进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将规划的重点任务措施进度滞后等问题,纳入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通过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相关方面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相关任务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
校对/王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