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关停,预交费却迟迟不退。遇到这样的烦心事,顾女士等26名家长将幼儿园诉至昌平法院。近日,在法院组织协调下,一笔笔款项顺利退回到家长们的账户。
2019年儿童节当天,一家幼儿园正在开展促销招生活动,顾女士认为这家幼儿园离家近,课程丰富,营养配餐也不错,便为儿子小佳(化名)购买了三个月的半日托班套餐,并与幼儿园签订了教育培训合同。李某时任法定代表人。
不久后,李某将幼儿园“打包”转让给沈某,经营主体发生变更,双方就资产转让、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因疫情期间幼儿园停学无法上课,顾女士向幼儿园请求全额退还学费,工作人员承诺核实完退费金额后进行退款。但很快,幼儿园因经营不善正式关停,工作人员向家长们发布通知称将很快返还学费、餐费等剩余费用。但后续家长们多次催要,幼儿园都以各种理由推诿。
于是,顾女士等26名家长将幼儿园运营公司和李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家长没有合同,仅有简单的收据和付款凭证。为此,承办法官孙豫萍通过一案一梳理的方式,仔细核对幼儿入学时间、缴费时间、收款主体等关键信息,摸清案件基本情况,确定合同关系主体。
庭审中,被告李某坚持认为幼儿园已经转让给沈某,自己无需承担责任。沈某则辩称自己与李某签订转让合同时,对退费事宜并不知情,而且向家长们收取费用的是李某,应当由李某来处理退费。两方分歧较大、各执一词。
法官根据李某与沈某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分析认定李某对幼儿园具有实际控制权和经营权。对于李某向沈某收取的出让款,李某未能说明其合理去向,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幼儿园运营公司向家长们返还费用,李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宣判后,孙豫萍耐心与李某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向其发放《自动履行事项通知》,告知其自动履行期限及延迟履行后果。但李某仍有顾虑,称还款涉及与26名家长进行对接,沟通成本大,财务流程长,希望能在法院的组织下完成履行义务。与此同时,顾女士等数名家长也纷纷打来电话询问案件进展。
为了助推生效裁判妥善履行,打消家长们的疑虑,法官团队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制作了“案件自动履行电子台账”,对判决生效时间、当事人联系方式、收付款信息、是否履行及履行时间等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同步给李某。同时实时更新台账,对未履行义务的案件,及时予以预警督促,已经履行完成的,法官则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回访了解情况。
“多亏了法官的努力,大家终于拿到了退款!”近期,26名家长的预交费陆续退回到账,家长们致电法院,表达感谢之情。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