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格力电器与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的两起案件做出判决,认定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利浦空调商标持有者)专利侵权事实成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力电器的相关专利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商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0万元。
至此,引发业界及公众关注的“飞利浦侵犯格力发明专利”事件告一段落。据悉,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飞利浦空调中国运营业务,格力河北地区原总经销商徐自发是飞利浦空调中国运营总部背后的投资人,格力电器原执行总裁黄辉、原总裁助理胡文丰分别任职飞利浦空调董事长和总裁。法律人士指出,此案体现出我国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力度打击各类侵权现象,有利于保护企业权益,鼓励自主创新,为中国科技进步发展助力。
在不少消费者认知中,飞利浦是国外知名品牌,但目前市面上能看到的飞利浦牌产品,无论是大家电、小家电,还是手机、电视等消费产品,大部分业务板块已经被卖掉,由代工厂生产,然后贴牌销售。飞利浦既不参与研发,也不参与生产,只负责收取品牌授权使用费。
西安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智浦公司称其在国内拥有‘PHILIPS’商标的合法授权,涉案空调产品系创维公司制造,智浦公司采购后重新进行包装,标注自己的厂名及授权商标后对外销售”;同时,“智浦公司对外销售的9种空调技术方案由创维公司研发,按照智浦公司授权的商标贴牌后供货给智浦公司”。
智浦公司通过向飞利浦支付高额品牌授权费,拿下后者在中国的使用权,并通过寻找代工厂的方式贴牌生产,甚至空调技术方案也由创维研发。同时,判决书和公开报道也显示,同等制冷量的空调,飞利浦空调的价格却远高于其代工商创维。
专家指出,“飞利浦侵犯格力发明专利案”暴露出空调领域“洋品牌”贴牌加工模式的多重隐忧:贴牌加工需要企业拥有高质量的供应链,并且有完善的品控管理流程,确保代工产品的质量,但代工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诉求,缺乏足够动力为委托企业品牌形象塑造及品牌管理进行投入。飞利浦空调专利侵权格力电器,表明其“只管收钱、不管质量及产品技术来源”的做法存有明显投机之嫌,也终因对格力电器的专利侵权而受到惩处。
近年来,格力电器高管、经销商“打包转投”飞利浦空调的新闻引人关注。有网友认为,一个由格力旧部组成的团队,选择了对格力专利侵权,究竟是如判决书中所说的“不知情”还是为了利益明知故犯?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面,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表示,此次调整是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理顺和优化,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心将从知识产权保护,调整到为科技自立自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更多支撑。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规定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完善专利授权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相关制度等。通过专利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筑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法律基石。
由此可见,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加注重在常态化监管中切实保障个人或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从严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在空调领域,自主品牌们经过长期坚持的技术创新,已拥有与外资巨头展开正面竞争的实力,并且逐步开始扮演引领者的角色。
在此背景下,“飞利浦侵犯格力发明专利案”司法判决说明,专利侵权严重损害我国创新发展环境,为日趋完善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所不容。随着中国家电品牌在产品技术创新角度和能力的优势日益明显,与部分外资品牌形成“此消彼长”态势,某些“洋品牌”空调采取贴牌加工模式,正是所谓“轻资产”的考量,但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对代加工和运营企业管理不力,导致专利侵权事件频发,也透支了“洋品牌”的形象和声誉。
当前,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日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36.7%,创近5年新高,更多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获得了实际价值。有效遏制专利侵权行为,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将成为我国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的高效运用,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所在。
飞利浦空调专利侵权格力电器被重罚,也将倒逼空调行业良币驱逐劣币,激励国产品牌坚持自主创新、加大高技术含量产品开发,为中国及世界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
文/远山
图源/新华社
编辑/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