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通知提出,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12月28日《人民政协报》)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职称评定存在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的“四唯”倾向,对于基层一线教师和临床医生很不公平,严重挫伤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此次人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在明确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的同时,进一步提出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让人眼前一亮。
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对于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来说,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擅长的领域各异,“一刀切”以论文论英雄无疑有失公允。一方面,许多优秀教师、医生长期躬身于教学和诊治一线,每天和学生、病人打交道,一些人无暇进行论文创作;另一方面,唯论文的职称评审机制,难免分散一些教师、医生的时间和精力,无形中加重了他们的工作负担,甚至滋生出代写论文、有偿发表论文等不正之风。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职称评审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担负着选拔、培养、用好人才的重要职能,是发现和甄别人才的重要渠道。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力避“一刀切”、简单化,建立多维度评价指标,有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在打破论文“一刀切”方面,此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探索。2017年,安徽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率先提出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试验示范方案、设计文件、教案课件、病历、创作成果、展览、收藏证书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随后,湖北、四川等地纷纷跟进,出台类似规定为职称评审松绑。如今,人社部正式在职称评定中引入“代表性成果制度”,推动职称评审实现“干什么,评什么”的理性回归。
术业有专攻。对于一线教师和医生来说,他们的本职工作就是教学和看病,用教案和病例评价这类专业技术人才,才能客观公正有说服力,让更多默默无闻潜心工作的人才得到认可。同时,教案病例可评职称,能够让广大教师、医生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主业,更好地为学生和病人服务,实现评职称和干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当然,代表性成果作为一个新概念,教案病例评职称具体怎么操作,还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此前,有一些地方规定中小学“中级职称缴纳三年的教案,高级职称需要缴纳五年的教案”,引发教师们的吐槽。有关部门应加强调研论证,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教案病例评职称的标准和流程,避免政策的善意在执行中打了折扣。
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