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步推进审执工作的通知》,细化15条措施,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的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努力做好执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一是设定四类审理指引。将未结案件分为未开庭、已开庭未合议、已合议、需提请法官会议研究四种情形,分别设定下一步工作指引,明确已合议案件应当到院闭环或通过文件摆渡平台发送资料后居家撰写裁判文书,未开庭、已开庭未合议以及需提请法官会议研究的案件可通过在线视频或书面讨论等形式推进审理程序,做到分类管理、流程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两种工作模式。实行“集约+分散”模式,由各部门报送经审定的闭环办公干警名单,到院集约处理实体卷宗领取、案管系统结案、资料传送、卷宗整理归档等必须“线下”完成的流程节点。居家办公干警综合运用“易解”“易诉”“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等网上平台,分散完成在线庭审、在线调解、在线合议等审理流程,各司其职、共同发力,确保稳步有序推进诉讼程序。
三是推行两项快审措施。用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针对管辖权异议、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等特定类型二审简单民事案件,灵活运用书面审理、迳行裁判等制度规定,在征求当事人同意或告知当事人后,不再组织二审调查程序。同步探索应用要素式审判和表单式文书,加快类型化简单案件的审理进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四是强化五项基础保障。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保障,明确由干部处负责协调开具到院闭环办公干警的工作证明,立案庭负责在线立案、随机分案、协调送达等事项,各审判业务庭负责推进未结案件审理和部门数据统计,审管办负责结案管理、数据汇总等事项,办公室负责做好资料传输的保密提醒和卷宗档案的扫描归档,行装处负责闭环人员的车辆安排、食宿保障以及在线诉讼的技术保障,确保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有序推进执法办案。
文/记者 战海峰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