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据悉,这是继8月份《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推动《条例》各项法规落实的系列重要举措,纲举目张,深圳进入了全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测试示范车辆到年底将达300辆
《方案》坚持统筹推进、开放包容、政策引领、试点先行的原则,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围绕“1套创新的管理制度+1项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N项规模化的特色场景应用+1个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的工作路径,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商业应用,吸引培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前沿性战略性高端创新资源和要素,强化产业资源空间集聚效应,打造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城市标杆,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和应用高地。
《方案》量化了2022-2025年的具体目标,其中到2022年底测试示范车辆达到300辆、开放道路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到2023年底,全面形成基于特区法规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管理制度体系,发布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地方产品目录,推出“双百示范”工程,打造全国首个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全城开放的示范城市。到2025年底,形成一流的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服务能力,率先实现“一城千辆”,建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打造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城市标杆。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四大类21项工作任务,一是创新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构建覆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地方性准入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等9项智能网联汽车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制度。二是高质量的发展服务能力,重点围绕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政府监管平台等5大方面技术能力支撑。三是规模化的特色商业场景应用,通过扩大应用场景及规模、商业化试运营、建设全域开放区、鼓励各行政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特色示范应用区4大措施,搭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落地环境。四是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区级财政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投资与运营,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新增无人测试与示范管理规定
智能网联汽车已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方向,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迅速,已由技术测试验证进入规模化测试示范及商业化探索阶段,企业对开展多场景测试示范的需求迫切。
记者了解到,《细则》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示范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事故和违法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更细致的明确,新增无人测试与示范管理规定,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扩展测试示范的道路及类型,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全域开放测试与示范活动,逐步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及商业化运营。
为顺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发展需求,新增无人测试与示范章节,允许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驾驶人不在车辆驾驶位上的无人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结合深圳市已开展道路测试情况,基于验证企业自动驾驶技术能力的考虑,针对申请无人道路测试、无人示范应用的车辆,分别设置累计30000公里、10000公里的里程门槛,并限定了首次申请车辆数、安全员配置要求等条件,以确保申请车辆具备充足的安全条件。
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快促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测试应用,《细则》明确放宽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及封闭实车测试比例,首次申请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取得相关测试报告,首次申请新增配置相同车辆的,可按照20%的比例进行,再次申请可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
全市已累计开放201.37公里测试示范道路
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开放201.37公里测试示范道路,共向百度、小马、安途智驾等13家企业发放了195张测试示范通知书。南山、福田、坪山等各区都在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落地,已面向市民开通Robotaxi出行服务。妈湾智慧港也已进驻38辆无人集卡,实现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
2022年《条例》《方案》《细则》等系列智能网联汽车重量级文件的发布,绘就了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下一阶段的发展蓝图,锚定目标、锚定任务、锚定时间,各项举措将逐步加快推动落实,深圳将为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的发展提供最佳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文/张艳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