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在动车上请人为孕妇让座”一事引发热议。据相关视频显示,动车上,一男子看到一位没有座位的孕妇反复蹲下、站起似乎很痛苦的样子后,便让一个有座位的年轻小伙子给孕妇让座,且全程用手机录像。此事曝光后,引来一些质疑的声音,有网友认为该男子是“慷他人之慨”,存在道德绑架。但也有网友表示,让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该男子原本就已让座给他人,再次帮助孕妇表明其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值得点赞。
“请他人为孕妇让座”的初衷并无不妥,恰如众多支持者所认为,如此充满爱心的举动值得肯定。孕妇属于特定的弱势群体,行动不便者理应得到特别的照顾,这也是传统道德所倡导的重要内容。“为孕妇让座”是践行道德的具体体现,也是每个有爱心的个体应具备的行动自觉。当事人王先生在自己已让座的情况下,“请他人为孕妇让座”的举动充满着爱心,也可以算作“自己让座”行为的一种延续,其出发点无须过度指责。
不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当事人王先生“好心办坏了事”,追求目的道义性却失去了行为的正当性。一方面,高铁与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存在差异性,有票和无票在权利上存在差别,让座与不让座完全出于自我意愿与思想境界的高低,既无法定上的绝对义务,也没有道德上的相对责任。因而,请他人放弃自身的权利应基于自愿,必须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度与选择权,更不能用自身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
另一方面,在提出让座要求的过程中,用手机全程录像有“道德绑架之嫌”。正如相关专家所言,“这有一些威胁和绑架的意思。因为这会给人以录视频的方式逼迫让座的感觉,如果他人不想让座,考虑的是被拍摄下来公开后影响自己的社会评价,这就有些道德绑架。”同时应当注意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当时在动车车厢里有不少旅客都看到这名孕妇蹲在地上,站起来手紧紧抓着护栏,但并没有人上前询问。这其间有一个公共道德的认知度与道德优先度的问题,也折射出公众在责权利的认知上并未出现集体性失位,相反更多是基于对自身及他人法定权利的尊重结果。
同时,从道德的实现主体要件看,更多要求“以我为主”,通过自身的行动来形成道德引导。相反,要求别人放弃权利而践行道德规范,在行为上就不能是“主体要件”而是“辅助关系”,越俎代庖容易引发矛盾并形成道德绑架。即使没有全程录像此类的“附加动作”,以及由此带来的实质性“胁迫”,也会给别人带来的不适,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务员往往只是倡导大家为老弱病残让座,而不会针对特定个体提出要求,就是要在践行道德标准的过程中,注重集体性与个体性的边界,避免用集体标准对个人造成不适。
有大家都不让座的情况下,对特定人作出要求是不公平的,并由此形成凸显效应。“请他人为孕妇让座”引发“慷他人之慨”的质疑,恰好说明公众对责权利的边界有着更客观全面的认识。这种质疑的出现是一件好事,表明公众更加理性与成熟,对道德与权利的界定也更加清晰。
由道德引导变成道德绑架,让当事人从中获得了更多的启发与教育,由此也表明,有爱心并付诸行动值得称赞和提倡,但恪守行为的边界才是道德的基本底线。用不正当的手段实现的目的,不是正当的目的。用带有绑架的方式去表达爱心,即便出发点是好的也不会得到支持。此事曝光后,包括当事人王先生在内的很多人生活和情绪受到很大影响和冲击,但从社会道德与文明进度的角度出发,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