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施行一周年。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谨慎网络授权,切实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手机APP过度索权、大数据杀熟、非法推送商业信息、个人信息被不法泄露等情况被中消协点名。
中消协表示,近年来,通过完善法律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社会监督等多方面举措,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取得显著成效,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现象依然屡见不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其中,手机APP存在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包括如不同意APP获得调取非必要信息的权限,则该APP无法正常使用;APP通过正常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却在个人信息未脱敏的状态下超出合理范围使用;APP在收集个人信息之前没有明示等情况。
而某些互联网平台通过收集和分析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如针对同一类产品或服务,平台通过对消费者年龄、身份、历史消费能力等数据进行分析,就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向不同的消费者推送不同的显示价格。
某些企业为了实现精准营销,根据消费者的购买记录等个人信息,在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虽然有的提示可通过回复短信退订,但毫无作用。此外还有某些企业为追求利益,存在泄露、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积极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来指导消费实践;仔细阅读相关隐私政策及条款,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发现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及时关闭个性化推送;及时销毁删除载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单据;当发现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时,要主动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和相关凭证,维护自身权益,有力遏制不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