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难、乱停车问题逐渐凸显,人行道、草坪甚至消防通道都停满了车。若是因停车阻碍消防通道影响事故救援,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8月12日,湖南高院通报了一起由湖南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2020年10月,蔡某某租赁的步行街门面内的厨房部位因电气线路故障着火,蔡某某遂拨打了消防救援大队的电话。消防车来到步行街下面的入口处时,徐某的小型轿车停靠在步行街的入口处,挡住了消防车前行的道路。消防救援人员与周围群众尝试了挪车,但没能挪开,消防救援人员只好从停靠在步行街下面的消防车内连接水管用于救火。
本次火灾导致蔡某某店内商品,及二三四楼的外墙面和空调受损,火灾后店面恢复及赔偿楼上的损失等共花费7万余元。
蔡某某认为是徐某停放的小型轿车挡住了消防通道,导致消防官兵错过最佳救援时间,也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经济损失,于是将徐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系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蔡某某作为步行街门面的使用人,应当对该房屋进行管理。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门面厨房电路起火导致的,故门面使用人,即蔡某某应自行承担此次火灾损失的主要责任,法院酌情认定由其自行承担火灾损失的85%的赔偿责任。
此案被告徐某所有的小型轿车在此次火灾发生时阻挡了消防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通道,对消防救援人员及时扑灭火势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从报警至消防救援人员到达救火地点时,原告门面的火势已蔓延至屋外,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因消防车未能到达火灾现场导致延误救火,从而扩大了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徐某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15%的赔偿责任,共计1万余元。
法官表示,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时实施救援和疏散的生命通道。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居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消防通道被占被堵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会给小区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行为人不仅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引发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