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相关省对3家企业药品虚高定价、套取资金进行专项调查。经查,2017年至2021年5月,天心制药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为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与下游50多家药品代理商相互串通,对注射用头孢硫脒等87种药品采取用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方式套现,并向下游药品代理商转移资金。涉及金额巨大,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行贿医务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开展药品违规促销。(8月10日《工人日报》)
这几家药企虚抬药价的手段,经过了精心设计。首先,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代理商签订合作协议,在原料药采购环节增加指定“经销商”,由“经销商”按正常价格购进原料药,提价数倍至十数倍后,再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然后,药品生产企业以“原料药涨价、生产成本高”的名义,将原料药的虚高价格进一步传导至出厂和投标挂网价格。也就是说,经过一个所谓原料药中间“经销商”的倒手,药企购买的原料药价格被“合理”推高,此后,药企再将药品出厂价定得很高,外人通过发票和财务报表等来核算成本,很难发现猫腻。
针对原料药下手抬价,是一种欺骗性很强的变通手段。过去在药品流通环节,各级经销商层层加价,开七八张发票、加七八次价是常事。可实现“两票制”后,中间加价就没法操作,因为“两票制”规定,药品出厂开一次发票,药品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只能开两次发票。这样一来,中间加价就无法操作,不仅药价处于低位,而且没有资金搞贿赂。可问题是,如果在药品出厂之前,在原料药上加价,就能绕过“两票制”的监管,并给药品商业贿赂筹到了大量资金。由于原料药提价数倍至十数倍,出厂价被翻倍推高就不足为奇,这个巨大的窟窿,让“两票制”失去效力。
值得警惕的是,这两年,类似变通手段出现了不少。比如,国家集采药品的价格很低,这对于老百姓是大好事,但医疗机构却没有“赚头”,一些医疗机构就只采购非中选药品或替代药品;药品加成取消了,就让部分医保目录内药品消失,迫使患者只能使用相应的自费药品;“医药代表”在医院已难寻踪迹,鲜有人再敢统方发放药品回扣,但少数医生就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这些做法均已零星出现,有些变通手段如只买非集采药等,在一些地方已成普遍现象。
这几起案件虽属个案,却显示出一种现象与苗头,因而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为何下这么大的力气,一些药品价格仍然虚高不下?原料药价格上涨已成当下的一种风潮,但究竟是真实的市场表现,还是推高药品出厂价的托词?这些都是这类案件应该引发的思考。当前整治药价虚高和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的力度空前,但“下有对策”也需着重防范。唯有严密封堵这些新漏洞,相关改革和整治举措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患者才能持续获得优质价廉的药品。
文/秋实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