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一个说法,说中国古代只有医生、药店,没有医院。我前几天还看到一篇网文在分析为什么中国古代没有发展出医院而西方中世纪就有医院了,原因是中国文化怎么怎么,西方文化又是如何如何。
但是啊,细看过北宋《清明上河图》的朋友应该会发现,《清》图上就画了两家医疗机构,一家叫“杨家应症”,一家叫“赵太丞家”。这就是北宋东京的医院,更准确地说,应该是私人开的诊所。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药店,不是医院。但你看“赵太丞家”,屋里面坐着一名女子,抱着小孩,显然是在问诊的患者。换言之,“赵太丞家”应该是一家门诊。而且,太丞,即太医。太医(或其后人)出来开的不是医疗诊所,反而是药店?
可能有人又会说,它的招牌没有写明“医院”,就不能认定是医院。好吧。请你看看南宋石刻《平江图》,刻的是宋代苏州城内的各个公共机构,其中一个机构,名称就叫医院——这是宋朝平江府的公立医院。医院附近还有一个“惠民局”——这是宋朝平江府的平价药店。
既然讲到宋代的医院,不如多说几句,顺便介绍一下南宋平江府的病囚医院。平江府病囚医院由地方官林介修建于宝庆元年(1225),又名安养院。时林介为浙西提刑,驻姑苏,主政一路刑狱。他见囚犯常为疾病所困扰,说道:“死于刑,吾不忍也,而有死于病者,若之何忍之?”乃决心为囚犯建造一所医院。其后,安养院落成,规模颇大,有屋百楹,田三顷(可以田租维持医院运转),“饮食卧藉薰燎之物靡不具,护视典领临督之人靡不力,贮藏颁给激犒之法靡不臧”。
浙西路各州县监狱关押的犯人,如若犯病,均可送平江府安养院收治。南宋学者陈耆卿撰写的《安养院记》介绍了安养院收治病囚的制度:“囚略不舒,识之历,历至,囚亦至;既至,医拯疗如法;洎愈,囚与历归”,意思是说,囚犯如感不适,可以申请登记病历,然后,狱方将病历与病囚同时送至安养院,即按程序进行治疗,候痊愈,在病历上记录清楚,复送病人与病历回监狱。
当时,平江府有一些士大夫对林介建造病囚医院之举是不理解的,他们私下议论说:“囚有罪者也,果死,死有罪者也;医有罪,使不死,岂过欤?”但写《安养院记》的陈耆卿认为:“不然。均是民也,均是耳目肢体也。其罪至死者,法也;欲生之者,吾心也。纵不可生,当死于法,而不当死于病也。或罪不至死,而亦死于病,官实死之也。夫不能生其所可死,而至于死其所可生,是假狱以阱也。”囚犯有罪,自有法律惩治,而不应该被疾病折磨;即使所犯是死罪,也应死于法,而不是死于病。刑罚归刑罚,人道关怀归人道关怀,两者并不相悖,完全可以并存。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