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兆业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运用宪法、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对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全面准确实施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提到,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行使宪制权力,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一个时期“反中乱港”活动猖獗,香港局势一度出现严峻的局面。特别是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反中乱港”势力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防范、制止、惩治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
为此,202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同时,决定将香港国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杨兆业说,2021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
通过上述举措,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了“爱国者治港”原则。
“大家也都看到了,香港国安法制定施行以后迅速彰显法治的强大威力,一举扭转了香港乱局,实现了重大转折,使香港社会重回正轨。”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同样,在新选举制度下,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都取得了成功。实践证明,新选举制度是一套好制度。
他还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定,包括:
第一,决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澳门基本法附件三,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家标志的保护力度。
第二,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助力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第三,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解决了因选举推迟而导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空缺问题。
第四,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明确丧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条件和有关规则。
第五,作出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为实现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交通运输、人员往来、经贸活动提供法治依据。
杨兆业说,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两个办法,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二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这两个办法为港澳同胞参加新一届全国人大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今年即将迎来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年底也将迎来澳门回归祖国二十三周年。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有效行使宪制权力,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