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泛西南6省份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已正式启动。
与此同时,四川公安交警曝光了一起由高速公安二分局侦破的普通货车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碳化钙的典型案件。驾驶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也是四川公安交警破获的全省第一起普通货车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碳化钙案件。
货车载碳化钙上高速被查 司机谎称“硅石”
2月10日17时许,高速公安二分局二大队民警吴洋、刘培和辅警张定鹏,在G5京昆高速公路(广绵向)剑门关服务区执勤,对车牌号为宁E7×××2的重型半挂车进行例行检查。
在检查完驾驶人摆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询问“车上装载的是什么货物”,摆某某支支吾吾,闪烁其词。
在民警一再追问下,摆某某才告知民警车上装载的是矿石。民警追问“什么矿石”,摆某某犹豫半天回答:“硅石。”
为进一步核实该车所载货物,民警开箱查看,发现车内装载有大量灰黑色块状物。驾驶人摆某某无法提供货单,不清楚货物具体目的地,甚至被民警发现与人发消息,虚构货物装载地。
意识到事有蹊跷,民警立即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硅石特征,发现该块状物与硅石特征不符,但与危险化学品碳化钙特征相符。
得知碳化钙遇水会发生激烈反应,产生乙炔,民警当即从该车货箱内取出小块物质进行实验。该物质遇水后与碳化钙的反应相符。
在大量证据面前,摆某某终于承认,其运载的货物正是危险化学品碳化钙。
后经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出具的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鉴定结论为碳化钙,属于危险化学品。
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32.32吨碳化钙堪比“移动炸弹”
经查,现年42岁的摆某某不具有运输危化品的资格。其所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无装载危险化学品资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且在高速公路运输过程中未配备危险品押运人员和未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准备将32.32吨碳化钙由宁夏石嘴山市运往四川宜宾市。
碳化钙俗称“电石”,是一种无机物,遇水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乙炔。遇撞击、摩擦、振动、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经核算,30吨碳化钙所生成的乙炔爆炸当量,相当于2吨TNT。G5京昆高速广元段是进出四川的交通大动脉,车辆通行流量大。这辆违法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移动炸弹”在路面行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2月14日,摆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速公安二分局刑事拘留。
驾驶员犯危险驾驶罪 判拘役1个月
面对普通货车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件定性难、调查取证难、全省无先例可循等困难,高速公安二分局从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专用车型、运输方式、行业主管、部门法规等8个方面入手,协调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广元市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等,仅用9天即完成该案的全部证据固定。
在案件侦办中,专案组民警从犯罪嫌疑人摆某某笔录里敏锐发现,该案背后可能涉及一条源头生产、运输企业及收货终端共同参与的非法利益链条。
为进一步查清真相,专案组民警跨越3省10市,奔袭7000余公里,对多家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调取证据300余页,制作询问笔录10余份,提取视听资料上百G,通过两天一夜不眠不休,对调取的上万条车辆数据逐一分析,锁定了违法运输电石车辆的轨迹,并通过查看公司监控视频,绘制出某化工厂电石生产、运输流程图,最终摸排出一条以该公司为生产、运输源头,涉及多省市为销货终端的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碳化钙的非法产业链条。
3月22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摆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30日,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摆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