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3月15日公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邓伦名下注册有两家企业,分别为成立于2016年的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成立于2018年的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这两家工作室均为个人独资企业,而此前各地税务部门相继查处的影视艺人以及网络主播存在的偷逃税款行为也大多数都出现在个人独资类企业中。
据了解,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与通常个体户都是一些小买卖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则往往是演艺明星等高收入人群热衷设立的企业类型,近年来随着网络主播成为新的高收入群体,很多当红网络主播也纷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甚至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也会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与企业自身发生业务往来,借助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的征税模式钻税收的空子。
那么为何个人独资企业为何成为了偷逃税款的重灾区?据了解,一些地区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在一些指定的园区内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定额征收等优惠政策,往往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将业务收入转化成进入个人账户的现金的税务成本仅为个位数点位,规避了正常企业经营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像演艺人员这样的高收入群体,其收入畸高但“合理支出”其实并不多,因此会产生超高的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照正常企业缴税付出成本很高。因此,这类群体大量注册采用定额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处理这部分收入。
另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该消息发布后不久,互联网家电品牌云米宣布终止与邓伦的合作。云米一站式全屋智能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云米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另据了解,邓伦目前代言产品超过10个,包括奢侈品牌宝格丽,以及化妆品雪花秀、欧莱雅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